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0〕553号
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
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绿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新闻发布水平,提升新闻发言人与国内外媒体沟通与交流的能力,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我部定于2010年7月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绿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满洲里市环境保护局各2人。
培训对象为以上各厅(局)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处处长(未设宣传教育处的,可派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参加)。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至8月2日(星期一),7月28日全天报到。
三、培训课程(见附件一)
四、经费支出
培训期间学员资料、授课费用由我部宣传教育司统一支出;住宿、往返交通费学员自理。
请各地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表回执(见附件二)于2010年7月15日前分别传真至: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
电话:(010)66503620
传真:(010)66503520
报名联系人:张楠(13901099968)
报到地点:满洲里国际饭店(满洲里市二道街35号),电话:(0470)6248088。满洲里机场安排接站。
接站联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环保局
电话:(0470)6262245 (0470)6262309
传真:(0470)6262295
接站联系人: 左军(13634745510)
王丹(13947096633)
附件: 1、2010年全国环境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课程安排
2、培训回执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