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7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了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分三批次,派出32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30个省(区、市)70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探索出一批黑臭水体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也发现了污水直排、垃圾堆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一些短板,并在摸清治理情况、传导治理压力、加快治理步伐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各省市、自治区要参照国家专项督查模式,开展省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国家未督查的地级城市开展排查,倒逼各地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水污染防治水平。要从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4个方面,加快实施治理工程;要从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巡河检查、强化运营维护4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要从实施专项行动、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公众监督力度3个方面,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