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至9月3日开展了为期5天的第一阶段现场督查工作,对浙江、山东、广东等地10家企业进行现场督查,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重拳打击企业严重环境违法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10家企业共存在12个环境违法问题,督查组将所有问题交办地方依法进行处理,并建议对其中6个问题(5家企业)立案处罚。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企业未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二是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三是未完全落实雨污分流。
截至目前,督查组建议立案处罚的5家企业,相关地方已依法全部立案,并对2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生态环境部将紧盯问题不放,督促地方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确保违法行为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并对该罚未罚、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