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协会 > 舆情监测 > 正文 >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印发

2019-05-14 09:25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cfej2

                  

       据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试验区建设,确保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根据《实施方案》,海南要建设成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样板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和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8微克/立方米并力争进一步下降,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海南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靓丽名片。
       《实施方案》明确,海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地位,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提出的任务措施,加强对海南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指导和支持,强化沟通协作,协调解决方案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