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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8)》发布

2019-12-21 14:52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编辑:杨泽帆
 
 
  12月21日,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年会暨《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8年度)》发布会在京举行。会议就企业如何更好履行环境责任,以及上市公司如何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等进行研讨,来自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有关高校、媒体、上市公司代表等约120人参会。
  会上,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8年)》(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总计3567家,已发布相关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有效样本企业共928家,未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报告的企业数量共2639家。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原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谢国明致辞
 
  《报告》发现,2018年已发布报告的企业数量共928家,比2017年增加了71家。其中,沪市为555家,深市为373家。发布报告的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度明显提升,总体平均得分约33.14分,相比2017年指数分数提升6.32%。已发布报告的928家上市公司中属于国家级重点监控企业的有76家,总体平均得分为40.69,各项指标得分均高于总体企业平均得分,但仍为二星级水平,处于发展阶段。2018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评价排名前十的“先锋榜”企业为:复星医药、科伦药业、景兴纸业、恒邦股份、粤桂股份、京东方A、中集集团、驰宏锌锗、中国铝业、海亮股份,评级均为四星半级。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刘友宾致辞
 
  对于未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报告的2639家企业,以其官网为依据对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共有2465家(占比93.4%)企业设置了官网(174家企业未查询到官网),制造业最多,共计1665家;其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共计210家;再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共计104家;得分率处于10%以下的三项指标分别为“污染排放披露情况”“绿色金融相关信息”“环保公益活动”。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胡军主旨发言
 
  2018年未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责任披露报告的企业中,山西三维(违法倾倒工业废渣)、先河环保(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沙钢集团(工业固废污染土壤水体)、蓝丰生化(固废污染)、罗平锌电(重金属污染)、辉丰股份(有害废水偷排)、华自科技(超标排放污水)、安纳达(废气污染)、渤海股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武进不锈(固废污染)等公司均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国家、省、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行业环境政策室主任李晓亮主旨发言
 
  《报告》总结了近五年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变化情况、行业间的差异性及京津冀地区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的披露状况,并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强化政策协同引导。结合行业实践与上市公司优秀案例,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中国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公开分步提升战略。二是重视基础信息整合。鼓励企业重视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基础工作,为企业环境责任披露工作的完善奠定重要基础。三是兼顾多方期望诉求。提升企业披露环境管理、绩效及环境信息沟通等方面指标的完整性和可比性,增强报告的可读性。四是借鉴国外优秀实践。制定多层次、保障措施详尽的救济途径和公益诉讼制度,培育和指导市场化环境信息公开运作规范。五是促进未发布社会责任及环境责任信息相关报告的上市公司披露水平的提升。培育和指导市场化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运作规范,有效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服务行业的发展。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李瑞农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8年度)》
 
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刘学之教授介绍《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报告(2018)》编制情况
 
  据悉,《报告》为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与北京化工大学连续第七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报告的发布,推进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促使更多的上市公司及时发布环境责任信息报告,不断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体系和内容,并在全社会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全国工商联民企社会责任报告执行副主编林彬主持对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卫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小委秘书长王静敏、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EHS监管部总监助理邓曾林、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治理主管邵宗琪、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专家张杰参加对话。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白志军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