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对广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13日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整改工作,深入现场调研检查,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广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参照省的做法,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整改工作。
新塘镇还成立了工业园区整治办公室和园区业主委员会,联合镇城管、环卫、市政、整规、水务、交警等部门,开展环境卫生及河涌保洁、绿化空地及主要道路、规范道路交通及治安管理、整治乱搭乱建乱摆卖现象,全面加强环保执法巡查检查和日常管理。广州市增城区委区政府已研究制定《新塘环保工业园及周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实施部门每日联合执法制度,形成高压执法整治态势;还启动了新塘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年)项目;开展园区周边金紫涌、牛屎圳河涌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