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普查清查工作,6月3日,浙江省普查办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普查清查工作要求,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全省普查清查攻坚工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环保厅厅长方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省普查办全体人员,各市、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普查办全体人员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方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普查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指出目前普查清查工作还存在后续清查工作量非常大、清查填表工作进展不平衡、清查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入户调查准备工作不足等问题,必须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克难攻坚,确保清查任务按期完成。方敏强调,各地必须紧盯6月20日的国家任务完成时间节点,按照6月15日上报省里的要求,编制清查攻坚方案,并根据方案明确的“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三张表,围绕“不重、不漏、不错”三大目标,按照“一日一调度一通报”的工作要求,着重加强严格现场核实清查填表、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清查报表审核、严格质量评估核查等4方面工作,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责任传导到位、协调到位、人员设备等保障到位、总结推广到位“5到位”。同时,还要做好入户调查准备工作,加快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两员”队伍选聘和移动终端配备进度,确保8月1日前人员选聘完成、7月20日前终端配备到位。方敏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各地要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是重大国情调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做好污染源普查,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取得实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撑和保障;而清查攻坚战是普查的首战,必须取得全胜。要动真碰硬,真抓实干抓落实,各级各地要建立有力的督察考核机制,在切实加强跟踪检查、预警通报、督查督办的基础上,把污染源普查作为美丽浙江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普查良好氛围,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有效借助“6.5环境日”和“6.30生态日”等契机,提高企业主动配合调查自觉性,增强公众关注支持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据悉,此次污染源普查主要针对全省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分阶段开展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
我省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在污染源普查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积极推进。普查办联手多部门,按期完成了清查底册核定工作,基本摸清了清查工作家底。目前,全省清查填表任务完成近一半。其中,湖州、嘉兴、金华、舟山已超过70%。
与此同时,我省入户调查各项准备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已有近70个县(市、区)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近两万人,并举办各类清查技术培训班平均达5次,且40%的县(市、区)已落实移动终端采购计划。此前,在省级试点中,温州已申请开展全市域国家级试点,乐清探索出了“五步清查法”“八部六色法”等经验,这些地方先行先试,为全省各地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借鉴。
接下来,全省各地将整合力量,攻坚克难,挂图作战,通过“调查一批、审核一批、上报一批”的模式,加大力度,严控质量,严格落实责任制及相关审核机制,集中打好攻坚战。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目前已把污染源普查作为美丽浙江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只有搞好污染源普查,我省才能更为精准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只有搞好污染源普查,才能更为精准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06-05 13:08来源: 浙江日报编辑:明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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