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17年,全市PM2.5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1%。特别是大气攻坚行动以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3.7%,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71.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同期最好水平,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35%、同比增加2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40%、同比减少15个百分点。
一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坚持设立群众信访举报电话、信箱,累计受理各类环境问题9024件,按期办结率和公开率均达到100%,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日前,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我市93.8%的居民认为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市开展的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