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浙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背后,财政保障功不可没。
2013~2017年,浙江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支出767.42亿元,年均增长24.31%,尤其在2017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后,共兑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20亿元,远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幅。
2004年,浙江探索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2005年,率先建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2008年,将该项政策推广至八大水系源头地区45个市县,2011年又进一步扩大到全省所有市县。2014年,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财政政策。2015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2017年,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通过“制度+政策”的集成创新,支持绿色发展和“大花园”建设。
以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为例,早在2004年,浙江就探索实施了这一机制,而且已经连续10次提高补偿标准,从每亩8元提高到了30元。尤其在2017年,又进一步把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以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40元。
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创新的脚步还在继续。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之一的《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未来五年内,浙江将投资3000多亿元,启动21个项目,聚焦气、水、土、废等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的方方面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更进一步、更快一步。
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策橡胶集团和朝阳橡胶公司,是当地废气扰民的“投诉大户”。在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督促整治下,两家企业先后投入5000万元更新环保设备,使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大大低于国家标准,并同步进行产能转移。
对中策橡胶等工业企业废气的整治正是《行动计划》中蓝天保卫战的重点任务之一——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此外,蓝天保卫战还包括全面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