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吴某伙同被告人王某某,组织被告人王某等十名渔民在洞庭湖水域进行非法捕捞,非法获利12280元。2018年1月1日,被告人吴某等人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民警当场抓获。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考虑到当前洞庭湖尚处于禁渔期的有利时机,为充分保障修复生态环境举措发挥实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遂依法裁定12名被告人在6月25日放流成鱼8600千克、幼鱼402万余尾至洞庭湖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吴某伙同被告人王某某,组织被告人王某等十名渔民在洞庭湖水域进行非法捕捞,非法获利12280元。2018年1月1日,被告人吴某等人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民警当场抓获。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考虑到当前洞庭湖尚处于禁渔期的有利时机,为充分保障修复生态环境举措发挥实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遂依法裁定12名被告人在6月25日放流成鱼8600千克、幼鱼402万余尾至洞庭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