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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直排,河长公示牌旁垃圾成堆

2018-07-04 13:51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亚州
        2016年11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南流江因大量养殖和生活污水直排,干流水质已下降到Ⅳ类,群众反映强烈。
  2017年4月,广西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逐步清拆禁养区内养殖场、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基础设施、整治入河排污口等整改举措。玉林市采取系列措施推进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6月4日,生态环境部约谈指出,中央督察反馈后,玉林市没有认真组织整改,2017年需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均未完成。未按整改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定支流污染治理方案,监测的南流江49条支流有30条水质为劣Ⅴ类。按照相关规定,南流江干流及其重点支流沿岸两侧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200米至2000米范围内为限养区。记者在陆川县马坡镇朱砂村看到,一个养猪场离南流江支流米马河只有100多米,粪便从养猪场外的储粪池流到沟渠里。马坡镇副镇长李海生说,马坡镇在禁养区范围内有153家养猪场,截至6月8日拆除26家,与48家签署了拆迁协议,对120多家进行了测量。对不予配合的养猪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
  据当地一位熟悉养殖业的退休干部介绍,玉林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大规模养猪,是粤港澳地区重要的生猪供应基地,每年出栏生猪超过1000万头,但未经处理的牲畜粪便造成了水体污染和农村环境恶化。
此外,生态环境部在约谈中还指出,2017年底前区域内应建成投运4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13个未建成投运,已投运的普遍运行不正常。
  据悉有关人员介绍,当地小散养殖户众多,他们把养几十头猪作为重要收入渠道,这些小散养殖户资金、技术实力有限,很难建设环保设施,按规定必须清拆。清拆会造成损失,一些农户暂时不能理解,清拆难度大。”面对南流江污染的严峻形势,玉林市正采取养殖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河面河岸清洁和河道清淤修复等系列治理措施。同时,强化督查问责,明确县级政府为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南流江水质负责;有问责情形的,对县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实施问责。
  玉林市环保局6月10日提供的数据显示,玉林已累计清拆养殖场1826家,清理生猪约39万头,清拆栏舍约39万平方米,筹集南流江治理资金近20亿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综合污染治理等项目。博白县委书记罗宗光介绍,养殖污染约占南流江流域博白段污染源的75%,流域内生猪养殖户达3.02万户,约2.8万家小散养殖户是整治的难点。博白县正通过全面清拆禁养区内养猪场、对养猪场进行截污、推广生态养殖等举措,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当地一位干部认为,养殖污染是南流江的主要污染源,对于限养区内的养殖户,要监督其修建沼气池、储液池等环保设施,建立污染物转运、消纳体系,杜绝污染物直排。环保、畜牧等部门要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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