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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抓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2018-07-20 11:01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小璐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再延伸,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环保意识的再提升,是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再落实,是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措施的再强化。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省今年将分两批对11个市州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2019年实现督察全覆盖。

       4月14日~5月6日,湖北省组成4个督察组,分别由吴琦、王忠法、尹维真、杨有旺带队,对黄石、十堰、咸宁、恩施等4个市(州)开展了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严格按照督察准备、市级层面督察、下沉督察和梳理总结等程序和规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6月20日~23日,4个督察组分别向被督察市(州)反馈了督察意见。目前,4个市(州)正在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湖北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立足做好“六个一”,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向纵深推进。

       构建一套完备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10月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在全省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立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在省环保厅设立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承担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做好顶层设计,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组织编印了《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范》和《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手册》,将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送移交、追责问责、整改落实等七大环节和内容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一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知识测试

       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每个被督察地方进行一次生态环境知识测试。各督察组对黄石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4个被督察地方291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生态环境知识测试。测试题目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2018年全国“两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举措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从测试结果来看,4个被督察地方平均分为94.32。

       通过此次测试,有力促进了被督察地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生态环保理论知识的入脑入心,达到了预期目的。全省将把生态环境知识测试作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一项基本内容,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拧紧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的责任链条。

       形成一份高质量的督察反馈意见

       督察进驻工作结束后,各督察组认真梳理,聚焦问题,形成了一份高质量的督察反馈意见,并经省委、省政府审核同意。为抓好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湖北省4个督察组分别向4个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反馈了意见。在反馈会上,不仅通报了督察反馈意见,还要求被督察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反馈意见进行签收。会上播放了督察纪录短片,直指各地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尤其是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让相关负责人红红脸、出出汗、坐不住,使之印象深刻、触动内心,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

       4个被督察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在反馈会上表示,对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地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督察进驻期间,4个被督察市(州)全面开通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建立问题交办、边督边改工作机制,加大督察督办力度。4个督察组累计受理群众信访投诉987件,截至目前,所有群众信访投诉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881件,不属实106件;共实施行政处罚269家(次),处罚金额1875.79万元,责令限期整改644家(次),责令停产整改250家(次),查封扣押85家(次),取缔关闭162家(次),立案侦查34件,实施行政拘留15人,刑事拘留9人,约谈272人,追责问责24人。

      查办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

      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举措之一。湖北省聚焦各地履职尽责情况和重点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第一批省级督察共对13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已移送省纪委、省监委,9个移送相关市(州)党委、政府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

      建立一个生态环境问题“账本”

      督察进驻前,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情况,省环保厅派出近百人次多次赴4个市(州)进行问题摸排,全面收集被督察地区问题线索,编制问题清单,为环保督察立起靶子,引领破题开局。通过前期摸排出的问题,结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建立了一个生态环境问题“账本”。根据这个“账本”,督促相关市(州)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限期办结。像抓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样,狠抓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做到同调度、同部署、同督办,确保所有问题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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