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市砖瓦窑厂监督管理,引导砖瓦窑企业绿色长远发展,近日,周口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砖瓦企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31日至8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砖瓦窑厂普查整治工作。
此次普查由各县(市、区、管委会)环境攻坚办牵头,辖区环保部门会同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市环境攻坚办制定的《周口市砖瓦企业普查表》各项内容对辖区所有砖瓦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全覆盖、无遗漏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是否正常生产、是否有环评审批、是否属于淘汰关闭对象、是否建设除尘脱硫设施、是否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施是否联网并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推进普查工作有序开展。要旗帜鲜明地向非法砖瓦窑厂宣战,非法砖瓦窑厂的存在与生态环境保护不相符、与群众百姓切身利益的维护不相符,各地必须做到思想坚决、态度明确,确保砖瓦窑厂排查整治到位。普查结束后,各地要将普查结果汇总填表,由本地普查人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环保局分管监察负责人和局主要负责人、属地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分管领导层层签字、加盖环境攻坚办公章后上报市环境攻坚办。市环境攻坚办将适时组织现场核查,凡是发现有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的,市环境攻坚办将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