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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环保税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

2018-08-02 10:01来源: 新华网编辑:明辛
         2018年1-6月重庆市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申报应纳税额2.06亿元,实际应纳税额1.36亿元,减免税额6952万元。全市8千余户纳税人顺利实现申报,申报率100%。
        “环保税属于‘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正向激励作用的绿色税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税的征收和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了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全市半年环保税减免税额占全部申报税款的33.8%,说明企业治污减排力度逐步加大,环境保护税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正逐步发挥,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改革效益已初步显现。
         例如,环保税开征前,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每年都要缴纳近70万元的排污费。环保税开征后,该企业在2018年上半年应缴纳环保税4.5万元,享受优惠政策后实际缴纳2.9万元,预计全年应缴纳环保税6万元,降幅高达91%。这得益于环保税对企业的正向激励机制。
        “我公司早在2015年国务院下发环保税征求意见稿时,就先后从国内外引进先进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设备和最新的节能减排工艺,提高环保管控和污染治理水平。目前,企业各项环保及消耗指标均领先国内外同行,从根本上实现了提质增效、产业升级、绿色发展。”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环保税于今年1月正式开征,其实质是“费改税”,即取消企业排污费,改征环保税。环保税法设置了2档减税优惠,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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