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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治理

2019-01-22 12:03来源: 新华网编辑:明辛
  通过实施船舶节能减排等系列措施,2018年我国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排放控制区的船舶硫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相比2015年分别下降33%和22%。这是记者从20日在广东韶关召开的2019年全国海事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确定了今年海事系统7项重点工作。一是从“高”立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从“严”监管,保障水域安全畅通,强化源头管理和风险隐患治理,强化现场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作,强化海事调查工作;三是从“新”突破,不断优化服务举措,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放管服”举措,切实维护船员权益,助推新业态发展,优化航海保障服务;四是从“质”提升,抓好顶层设计,稳妥推进海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海事信息化建设统筹,加强装备设施建设管理;五是从“广”布局,持续深化国际合作,稳步推进海事国际合作,深度参与国际海事事务,加强区域性海事协同合作,强化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履约研究;六是从“远”谋划,优化人才培养格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加强宣传和典型培树;七是从“实”发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在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旨在控制我国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改善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11月,交通运输部颁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对之前的船舶排放控制区进行了“扩容”。调整后的船舶排放控制区覆盖了中国沿海、长江干线和西江干线。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实现海事“三化”建设和“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的攻坚之年。会议指出,全国海事系统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牢记新使命,开创新局面,争创新作为,进一步加强“三化”建设,打造交通运输行业一流执法“铁军”,在建设人民满意海事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方案明确,2019年1月1日起,海船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其他内河船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