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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推进全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开展

2019-03-11 14:28来源: 河北日报编辑:明辛

  3月8日,河北省在唐山召开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推进全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开展。
  今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在唐山市打响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一枪,对环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河北排查整治范围为秦皇岛、唐山、沧州3市渤海沿岸区域,海岸线长487公里,涉及环渤海15个县(市、区)包括大陆、岛屿海岸带区域及所有人工岸线和自然岸线。排查对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污口和生活污水排污口外,包含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洞等直接向海洋排放的,或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及雨水排口。
  河北省提出,建立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船舶巡查、智能机器人探测和人员实地踏查等手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建立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将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实现排查、整治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高建民强调,专项行动重点完成“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全面、彻底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真正查清楚;了解各类入海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基本掌握陆源污染物排放量;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海排污量,确保入海水质逐步改善。
  高建民要求,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船舶巡查、智能机器人探测和人员实地踏查等先进技术手段,高质量完成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将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实现排查、整治工作全天候、无缝隙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