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后,按照会议有关指示精神,鲁山县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区河流清洁行动的通知》(鲁攻坚办【2020】23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立即开展城区河流(黑臭水体)大排查、大清理行动,全县上下迅速行动,对城区河道进行了大清洁、大贯通。
5月18日,在城区河流清查整治的基础上,鲁山县攻坚办主任刘国朝主持召开了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汤钦、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杰、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杰副组长对水质断面达标、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及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汤钦副县长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认识到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全力抓好落实,近期要突出抓好黑臭水体整治和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要保障工作开展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督查组要紧盯目标实行跟踪督查,攻坚办领导(县级领导)要加强现场督导确保工作实效,要全力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工作会议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