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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河湖长+检察长”提升河湖生态治理水平

2020-08-05 09:46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李保明

  近日,河南省中牟县检察院通过启动“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办案机制,办理了一起黄河中牟段沿岸违法堆放建筑垃圾案,依法向相关乡镇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要求尽快清除建筑垃圾,消除黄河防汛危险,恢复生态原状。
  为进一步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工作成果,中牟县检察院自觉提升政治站位,积极将监督重点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拓展延伸,探索构建“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推动河湖“四乱”问题有效解决,督促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和保护,努力让全县河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做好“三项准备”,凝聚联合巡查工作合力
  高标准制定巡查机制。为确保汛期黄河河道安全,维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中牟县检察院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联合县河长办制定了《中牟县“河湖长+检察长”汛期联合巡查河湖工作方案》。
  高规格配备领导小组。成立“河湖长+检察长”汛期联合巡查领导小组,由中牟县长楚惠东担任组长,分管水利和防汛安全的副县长李新建和县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江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高质量推动工作开展。7月21日,“河湖长+检察长”汛期联合巡查河湖工作推进会在中牟县河务局召开,丁海江详细介绍了河湖“清四乱”的背景意义、工作成果及努力方向,使各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达成共识凝聚合力。

  实施“三个步骤”,保证联合巡查有力有序
  坚持巡查全覆盖,各成员单位组建联合巡查队伍,对黄河中牟段以及辖区内所有河湖进行联合巡查,重点查看河湖沿线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全面排查防汛风险点。
  及时交办促整改,对巡查中发现的“四乱”问题及防汛隐患,建立整改台帐,按照集中整治、核查验收、逐项销号的程序,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联合巡查活动取得实效。
  跟踪监督抓落实,中牟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尽快修复,防止“四乱”问题反弹。对整治工作中行动不力或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依法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程序,助推问题解决。

  运用“三个手段”,加强联合巡查工作保障
  加强内外衔接,规范建立线索移送、协作督办、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案件信息及办理情况,会商研判疑难复杂问题,积极开展业务交流,确保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顺畅,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水平。
  强化科技支撑,利用无人机、公益诉讼交互平台随手拍功能等科技手段,对破坏生态环境、影响防汛安全等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以图像、视频资料的形式进一步固定证据,精准确定污染面积和破坏程度。
  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公益诉讼线索举报随手拍平台,鼓励群众随手拍摄河湖“四乱”问题线索照片并实时上传,拓宽线索收集渠道,营造人人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目前已通过该平台收集“四乱”线索2件。
  据悉,中牟县检察院创新的“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河湖机制在全省处于领先,目前该院已对黄河沿岸的万滩、雁鸣湖、狼城岗三乡镇进行了联合巡查,对发现的3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部分违法行为已得到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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