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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局带一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治理

2022-02-21 09:39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雪儿
  2022年1月25日临近春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与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一局带一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专项试点工作方案》。
  这一试点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南昌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致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措施行动,又迈出了新步伐。
  《方案》提出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的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实施步骤、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部门联合、责任明晰,人员到位、强化宣传执法,规定了具体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可操作、可实践、可考核、可借鉴、可推广,为全市乃至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积累经验、展示成果。
  《方案》明确2022年2月底前组织开展治理企业资料报备工作。要求治理企业的污染控制装置安全、可靠、技术合理、独立工作,不得增加油耗,不得新增其它污染物排放,不得降低机械尾气的通透性,不得增加排气背压降低发动机动力,能稳定达到规定的减排效果。还应有CMA/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具备定位、在线监控、报警和与平台联网功能。全国能够满足以上条件的尾气治理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3月底前,由市生态环境局和西湖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拟治理改造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原排值进行监测,并出具报告,满足光吸收系数不大于2.0mi要求或维修后能够满足要求的机械,方可进行尾气治理,否则予以淘汰。
  4月底前,组织实施超标机械治理。尾气治理采取自愿原则,可以双向选择,治理企业须向机械所有人出具产品安装清单及排放检测合格报告,并与监控平台联网,实施在线监控。
  5月底前,组织开展治理后尾气抽测。抽测治理企业改造数量的20%,3台以内全部抽测。抽测不合格的治理企业,责令停止安装,并召回退款。对治理后稳定达标的机械,发放绿色环保标识,免于高排放禁用区禁止使用限制。
  6月底前,组织开展市区联合执法。作为南昌市的试点先行区,市生态环境局与西湖区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物流园区、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督抽测力度,严厉打击排放超标违法行为。
  西湖区成立了专班,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胡海担任工作组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黄宝强、西湖区生态环境局长徐晓峰担任副组长,区政府下属各个局委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各个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力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支持社会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和监督,鼓励举报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
  南昌,作为中国南方城市,有着优越的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环境容量,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方面,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的号召,周密安排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工作,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再按照“一局带一区”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全市、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南昌市的试点经验,尤其是行动措施、执行力度值得推广,值得京津冀及周边省份、汾渭平原地区学习借鉴。(中国环境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焦万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