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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抓大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逐年改善!

2022-01-06 09:43来源: 国是直通车编辑:遥城
  2016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召开,并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定下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总基调。
  长江“十年禁渔”全年启动、“三磷”污染治理、“清废行动”、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长江大保护”战略提出以来,中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
  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十四五”时期,中国如何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长江生态环境逐年改善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中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历经多年开发建设后,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
  自2016年以来,为着力解决长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关部门和沿江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围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一系列行动紧锣密鼓展开,中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打响。
  通过开展长江流域劣V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推进“绿盾”“清废”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持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等,带动整体长江保护修复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环境问题,长江水生态环境呈现逐年改善、持续向好的态势。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陆军指出,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14.4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大幅提升,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为了让长江休养生息,2020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开始实施。
  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21年3月1日,中国第一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说,“十三五”已经圆满收官,“十四五”已经拉开序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的提出和不断深化实施,有力地促进了长江流域绿色和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通过不断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展质量不仅没有降低,还不断得到提升。
  专家指出,长江经济带以水为纽带,连接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湖库,是一个完整的生态大系统,长江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全国“三区四带”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直接关乎国家生态安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长江病了,而且病的还不轻,2016年以来,各方面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但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陆军说,目前,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长江岸线利用结构和布局欠合理,部分生态敏感岸段遭占用和干扰,工业、城镇、农业等水污染防治仍有不少薄弱环节、生态流量保障等仍需加强。
  推动长江生态环境向质变飞跃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要求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要求到2025年,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陆军提出,要大力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完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持续加强长江干流和支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生境的保护。
  专家指出,“十四五”期间,应坚持问题导向,力促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努力推动生态环境由量变向质变飞跃。针对长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和协同治理力度不够等问题,应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和岸线“四水一岸”保护修复,健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生态系统整体功能。
  同时,针对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衰退的问题,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长江“拯救江豚行动”,持续做好“十年禁渔”工作,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在低碳发展方面,应严格能耗双控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钢铁、电解铝、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选择跨流域、跨行政区域和省域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推动破解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瓶颈问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文/阮煜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