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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加强双节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

2018-12-18 15:07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李保明

  目前,周口市境内河流进入枯水期,水体自净能力急剧下降,水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双节期间全市水环境安全,防范水污染风险发生。近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及春节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等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体系,全力以赴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将防范重大水污染事故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辖区内地表水水质变化,结合当前河流水质、气象水文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等,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水环境安全;要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加强水质预警预报。在重要敏感河段增设监测断面,加大监测频次,密切关注辖区内各河流水文、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重点关注本地区敏感监测因子。加强重点工作调度和分析,特别是污染源排放的水污染浓度、总量及环境质量出现异常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强落实河长制,加大巡河力度、频次,特别是接纳上游城市来水的鹿邑县、太康县、扶沟县、项城市,要密切关注上游来水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加强各责任部门的联动协作,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协作及预测预警机制,尤其是沈丘、郸城、鹿邑等位于省界的县,要加强同下游省份城市的污染联防和工作通报,及时互通河流水文、水质等信息,严防发生跨界污染。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齐抓共管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水排污单位的监管,尤其是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环境风险较高企业。强化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在线监控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稳定有效运行。同时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出现环境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周口市出境河流专项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把环境污染降到最低限度。要对玩忽职守,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