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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20-09-15 14:17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福建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日前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新《固废法》的实施,形成精准打击,持续“零容忍”态势。
  2020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开始施行,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例如,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违法行为,应处10万元~100万元罚款,原固废法则是处1万元~10 万元罚款;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至五倍罚款,20万元起,原固废法则是处2万元~20万元罚款。
  2020年以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日常双随机执法检查和2020年碧水保卫战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打击了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截至8月底,全市涉危险废物领域共立案处罚24起,罚款总金额34.2万元。作者:陈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