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新闻 > 地方资讯 > 正文 >

咸阳:“森林警长”上岗 “一抹青绿”吐芳

2022-06-22 15:17来源: 人民公安报编辑:雪儿
  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创新建立森林资源保护警务体系,全面实施森林警长制,全市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毁林重大案件,森林警长制成效初显。
  “林长+警长”,开创联合执法监管
  咸阳市公安局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高位推进森林资源保护警务。他们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森林资源保护警长制部署会议,印发工作实施办法,市级森林资源保护警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各县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县、镇两级森林资源保护警长。同时,配套印发森林警长制办公室议事规则和考核、督查、联络员、培训学习等制度,建立“林长+警长”与“林长办”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联合督办等9项工作机制,开创森林生态领域联合执法监管新局面。
  截至5月底,咸阳市公安局共设立市级森林警长2名,县级森林警长26名,镇级森林警长59名,制定各级森林警长公示牌74个。
  “脚板+打击”,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工作中,咸阳市公安局联合林业部门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森林防火协作机制和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并通过“脚板+打击”战术,协调指挥各警种部门、各派出所、各森林警察大队协同作战,健全“打防控”一体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他们先后组织开展“清套、清夹、清网”“昆仑2022”涉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安全稳定。
  今年1月至5月,咸阳市森林公安部门共侦办刑事案件8起,其中侦办非法狩猎案件4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滥伐林木案件2起;巡查重点区域1302处,清查林区面积2278.5公顷,清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72处;指导、协助林业部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0余起,开展涉林矛盾“大起底、大排查、大走访”联合行动10余次,调处涉林群众矛盾纠纷8起。
  “考核+激励”,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咸阳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警长优势,以“考核+激励”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消除火灾隐患。4月29日,咸阳市公安局举行全市公安机关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对公安机关火案侦破、行刑衔接、治安维护、交通疏导及火灾扑救、火场勘查等全过程进行实战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水平。
  咸阳市公安局还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警长制工作纳入全年森林公安工作考核内容,运用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市森林警长制工作落地落实。他们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与林长办沟通协调,强化火灾高发期会商研判,畅通涉林案件线索移交渠道;积极与林长办加强考核督导,推动政策设计与基层实践良性互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森林警长制的良好局面。 作者:阮仕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