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保留!”今年2月,一则消息传来,让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副局长赵芳和同事们倍感鼓舞。
振奋人心的消息是《关于〈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其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黑龙江省本级保留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一。
“对我们而言,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与保障,对市县级的改革也发挥了示范引领效应。”赵芳对记者说。
职责明确任务清晰,执法工作更顺畅了
2018年,紧跟国家机构改革步伐,首个专门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政策文件,即《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
改革的初衷与目的就是要整合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和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消除体制机制弊端。
“建设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就是我们改革的方向。”赵芳说。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黑龙江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进行整合,组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黑龙江省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局)。根据《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黑龙江省设区的市本级还将保留生态环境保护等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改革后,对地市级开展执法工作更顺畅了,牵头抓总的作用也发挥得更明显。”赵芳介绍,执法局目前承担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跨行政区生态环境问题,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承担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具体负责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行动、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协助做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基于实际优化调整,牵头抓总作用不可替代
省级层面的机构改革持续推进。2018年机构改革之后,黑龙江根据工作需要,对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进行优化调整。“黑龙江选择继续保留省级执法队伍,主要还是基于我们的现实需要考虑出发,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把向定调。”赵芳向记者介绍说,黑龙江地域辽阔,且处于边界地带,自然保护地面积广,生态环境监管压力大,需要有省级执法队伍统筹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同时,省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在解决跨区域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特大环境案件、牵头抓总生态环境执法方面作用不可替代。“特别在跨区域、跨流域等特殊环境执法工作开展中,还能为各地执法工作提供有效指导。”赵芳说。
机构明确、责权理顺,具体工作怎么开展?
对此,赵芳介绍,在2020年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中,整合了248项执法事项。“通过‘照单执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治污合力
在黑龙江,省级执法机构充分发挥环境执法工作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促动作用,带领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切实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上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围绕铁腕治污严执法,赵芳介绍,执法局连续4年牵头制定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组织全省各级执法部门开展秋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两打”等专项执法检查30余项(次),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2万人(次),共检查企业5.91万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83件,处罚金额达3.5亿元。
特别是在全省开展了松花江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三大一严”专项执法,充分发挥省级执法队伍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全省涉水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稳定运行。
作为农业大省,为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问题,黑龙江先后成立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和省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其中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省指挥部由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牵头,执法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省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省秸秆禁烧管控工作。
在2023至2024年秸秆禁烧期,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执法局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抓总职能,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持续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坚持省市县三级指挥机制,积极筹建省直5个部门包片督查,组织生态环境系统400余人队伍持续开展督查巡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至此,2024年春季秸秆禁烧成效达到黑龙江实施秸秆禁烧管控以来最优水平,并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及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
秉持“刚性执法、柔性有为”执法理念,黑龙江执法局还在全国率先制定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建立实施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我们将1201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重点通过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核查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9923家(次),线上帮扶企业4803家(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为全省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其中,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赵芳说。
部门间联动更紧密、配合协作更默契。尤其是涉刑案件,公安、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合查处、移交,推进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赵芳介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案件移交移送机制被生态环境部转发全国借鉴学习。
“我们还积极联合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方案,连续3年抽调执法骨干分赴4省(自治区)开展交叉执法,带动东北区域环境执法深度交流融合,切实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赵芳指出,“黑龙江将以制度保障推动队伍建设,多渠道、多手段全面培养专业执法力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