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在近日揭晓的第十五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中,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诉深圳速美公司等“年检神器”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19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
历时3年,中国绿发会诉“年检神器”案二审宣判
对中国绿发会诉深圳速美公司等“年检神器”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19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感到并不意外。
马勇告诉记者,2016年中国绿发会接到志愿者举报,深圳速美公司在淘宝网开办网上商铺,销售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的所谓“年检神器”系列产品(如三元催化器、火莲花金属软载体、汽车尾气超标治理净化器等)。
“速美公司是在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帮助尾气不合格的车辆规避汽车尾气年度检测,使得原本尾气超标的车辆得以蒙混过关继续上路。”马勇指出,这种行为存在着严重的违法性,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2016年10月26日,中国绿发会正式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网)、深圳市速美公司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016年11月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立案受理了这一案件。
经过近两年的审理,2019年6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裁判。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因速美公司在淘宝商铺上销售案涉三款产品时,宣传上述产品能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规避机动车年检,教唆或协助部分机动车主实施侵权行为,速美公司应与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速美公司是否应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问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速美公司行为构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速美有限公司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350万元(款项专用于我国大气污染环境治理)。
“虽然对深圳速美公司进行了处罚,但是并没有对淘宝网等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处理。”马勇表示,一审宣判后,中国绿发会以浙江淘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为由提出上诉。
2019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认为浙江淘宝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商,本身并不参与会员用户的交易行为,在提供案涉服务过程中已经履行了身份审查、事前提醒等义务。且在收到本案诉状后及时采取删除措施,浙江淘宝公司将包括案涉产品在内的所有类似产品下架,停止了相关平台服务。其行为履行了《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立的“通知-删除”义务,亦不构成第三款规定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之情形,中国绿发会关于浙江淘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二审判决亦指出,浙江淘宝公司对于卖家在其平台销售的类似本案本身不属于禁售品,但产品可能用于违法目的的行为,应加强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检索及监管制度,有效履行网络运营服务商的法定职责,为守护好蓝天碧水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二审终审后,我们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马勇表示,除了追究企业的责任,更要追究网络销售平台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电商平台的广告等手段推动深圳速美公司销售,它的这些产品也不会为人所知,不会达到数万的销售量,也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但是两次判决,只是提醒电商平台要履行社会责任,这是一个道德上的约束,并不具有法律层面的约束,未承担法律责任。”
以案促法,系十大影响性诉讼中唯一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中国绿发会诉深圳速美公司等“年检神器”公益诉讼案与孙小果强奸及其相关犯罪案等诉讼案一起被评为十大影响性诉讼,也是其中唯一一个环境公益诉讼案例。
主办方表示,此案例能够入选2019年十大影响性诉讼,原因之一是此案例扩展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
当前,随着机动车日渐增多,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加大,机动车尾气年检任务艰巨。网络销售的所谓“年检神器”,是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教唆或协助部分机动车主实施侵权行为,这种违法工具产品越“畅销”,对大气污染治理和汽车年检产生的副作用就越大。原告中国绿发会就此提起公益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速美公司道歉并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的款项,专用于大气污染治理,有助于在网络时代进一步拓清大气污染治理责任。
此外,二审法院依据避风港规则及红旗规则,虽然认定网络平台服务商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但明确指出网店应加强信息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有利于督促网络平台在销售可能用于违法目的之产品方面确立应有的责任意识,构建天蓝、水碧、山青的美好生态环境。
据介绍,此次入选的十大影响性诉讼,均系人民法院2019年审结、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并具有重大法治意义的案件。这些诉讼案件的公正审判,对于促进严格执法、彰显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推进国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司法案例是法律实施的成果,是法治不断前行的脚印,也是记载法治进程的信史。“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有的还胜过一沓法条。十大影响性诉讼,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评选十大影响性诉讼,其目的就是以案例促进法治、以案例弘扬法治、以案例记载法治、以案例回顾法治、以案例述说法治。
法律要起到引导和威慑作用
针对中国绿发会诉深圳速美公司等“年检神器”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19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于文轩表示欣慰。
“这是一个具有标本价值的案件。”于文轩解释说,速美公司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但由于实施了教唆、协助行为,被判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于文轩指出,“这一判决结果对虽不直接实施污染行为,但以积极的行动支持、帮助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主体敲响了警钟,有助于使潜在的违法者认识到此种行为的法律意义,从而起到法律的引导和威慑作用,对类似情节的环境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同时,他也强调,这一案件也表明,环境成本的承担者并不应仅限于直接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主体,对于进一步廓清环境违法的内涵、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具有积极意义。作者:文雯
“年检神器”公益诉讼案被评为二〇一九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
2020-04-20 15:31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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