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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开出首张 “排污许可罚单”

2021-04-23 15:00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因涉嫌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被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行政处罚。这也是《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富阳区第一起被处罚的此类案件。
  今年3月8日,富阳分局新登环保所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项执法时发现,该公司在3月1~8日阳极氧化生产线正常生产,却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
  新登环保所所长李碧峰介绍,该公司于2020年8月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参加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但这次现场检查时发现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也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记录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执法人员对照该公司2020年8月申领的排污许可证要求,该公司在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应当建立关键管理台账记录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基本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其中,排污许可证上明确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每周记录1次,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每周或每批次记录1次,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每次都要记录。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尽管检查当日阳极氧化生产线配套的喷淋塔内喷淋液P值属于达标范围,但因该公司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所以新登环保所对其立案查处,作出罚款5700元的决定。作者:周兆木 徐玲 俞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