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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企业少罚128万元!东莞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措施落地见效

2022-05-10 15:48来源: 中国环境APP编辑:雪儿
  “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厚街某运动器材加工厂在东莞阳光网上刊登一则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据了解,1月13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在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未完成环保自主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根据相关规定,该企业将面临42万元的罚款。事后该企业主动配合整改,积极补办环保手续,提交道歉承诺申请书并在东莞主要媒体上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其及时改正、公开道歉承诺守法等情况,依据《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由拟罚款42万元降低20万元,罚款22万元。
  上述案件是《指引》自4月6日实施以来东莞首宗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案件。《指引》的实施既能促进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与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又能推动环境违法者主动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提高执法效率。截至4月21日,半个月时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33宗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申请,已作出处罚决定降低处罚金额的案件有18宗,降低罚款金额达127.96万元。
  据介绍,《指引》结合了东莞环境质量目标、重点行业、敏感区域等生态环境政策要求,明确了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达到行政拘留等13类情形的,不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除此之外,企业能对违法行为及时改正,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申请,核实后在东莞市《东莞日报》、东莞时间网、东莞阳光网等主要媒体公开道歉、承诺守法的,可以从轻处罚。
  在从轻处罚标准上,《指引》也作出说明:涉及14类重污染工序的,按拟罚款金额30%降低;位于石马河、茅洲河流域8个镇街的,按拟罚款金额40%降低;同时符合上述情形则按较低的减轻幅度降低处罚,其他情形按照拟罚款金额50%降低。另外,降低的额度最多不超过20万元,且不能突破法定最低限额。 作者:中环报通讯员何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