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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4-03-12 14:25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轩瑞雪

       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以法治力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护航美丽甘肃建设。

       “一年来,甘肃省梳理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377条,启动办理案件86件,涉案金额约2.6亿元,全年案例数量、涉案金额超历年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取得长足进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牛耘介绍,在全省范围内,对4191家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其中重大环境风险等级为64家,较大环境风险等级293家,初步遴选参保企业558家。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269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计保费538.19万元,提供风险保障近5亿元。

       全要素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2023年,甘肃省率先在沿黄九省(自治区)推动出台《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为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结合《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开展解读宣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同时,组织开展《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甘肃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等法规和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以及《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保障专题调研报告》荣获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依法治省专题调研一等奖。

       截至目前,涵盖水、大气、土壤、生态等全要素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已基本构建。

       地方环境标准草案审核率达100%

       甘肃省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印发《甘肃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储备标准项目80余项。征集标准草案26项,协同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立项标准8项,发布实施3项,推动废止标准两项,修订4项,完成评估3项。据统计,2023年,全省地方环境标准草案审核率达到100%,标准立项率较上一年度提高20%以上,标准制修订质量大幅提升。

       同时,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保护监管领域标准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地方环境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系统内一支既熟悉环保专业技术又掌握标准化知识、能够有效提供技术支撑的工作队伍逐步成型。

       甘肃省还围绕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祁连山生态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目前,全省黄河流域41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68%,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

       此外,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国家安全日、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面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新媒体矩阵平台范围,制作微视频、微动漫、微海报等新媒体产品。选送作品参加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司法部组织的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突出问题纳入考核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常态化落实方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联合13家省级成员单位先后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试行)》,细化明确了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的工作范围、部门职责、工作权限以及监督工作机制,为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省级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组建专家团队赴各市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调研帮扶督导,通过“面对面”讲、“手把手”教的案例实践教学方式,切实提高各市州各部门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认识。

       同时,甘肃省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范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约束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完成率达99.79%

       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环保信用评价改革方面,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监督检查纳入《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省20余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现场帮扶指导。

       为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省环保信用评价专题培训班,培训省、市、县相关业务人员240余人(次)。强化技术支撑,联合相关单位完成省、部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对接,省级环保信用评价系统与全省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并依据管理部门、企业使用后反馈的问题,积极推动系统升级改造,优化用户体验。

       据统计,全省共计939家企业完成2022年度环境信息披露任务,年报完成率99.79%,核定2023年披露企业1134家,披露临时报告624份,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初步建立。

       2023年,全省6300余家企业建档入库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基本涵盖了全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和在省内从事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归集的信用信息对1671家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进行了动态调整,及时修复失信信息2066条,评价结果的时效性大幅提升,为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入法入规

       在认真落实《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技术集中指导培训,向各市州、辖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和40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企业宣讲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风险评估和管理服务机制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为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在全省推广提供保障。

       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甘肃省责任保险发展的意见》,为环境责任保险提供政策支撑。出台《甘肃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等政策文件,指导各地推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落实。

       同时,积极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入法入规,将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度纳入《甘肃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地方性法规内容,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