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 萍
“严格执法是为了守护碧水蓝天,创造宜居宜业的美好环境。”3月2日,正在县污水处理厂开展环境执法的鹤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覃正顺说。
身为一名环保人,覃正顺10多年来奋斗在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环保事业奉献智慧和力量。她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先士卒,秉公执法。她多次办理大案要案,为鹤峰县环境执法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环境执法能力显著提升作出了贡献。

刚到鹤峰县环保局就从事一线执法工作,覃正顺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环境执法人员,不仅要熟悉法律知识法规、专业知识、政策措施,而且要善于利用法律这把“刀”,时时做到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她每天坚持学习《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重要章节熟记于心。她积累了10多本笔记,把学习作为掌握知识、增强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时,覃正顺刚上任环境监察大队队长。第一次面对中央信访交办件,她带领3名业务骨干,起早贪黑连续工作了30多个日夜。办理案件时,她上午赶赴现场调查,下午与同事分析案情、商讨方案,晚上加班加点撰写调查报告。

这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给恩施州的第一个交办件,当时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为了按时完成任务,覃正顺和同事一道,参考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编制了办理情况报告。这个报告受到上级好评,后来成为全州环保交办件上报的通用模板
2017年,在对一家水洗砂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时,覃正顺多次带队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当时,企业负责人十分不解:“我这家小小的企业,那点洗砂水还没有下雨天时河里的水浑浊,你们怎么不去处罚老天爷?”对此,覃正顺不厌其烦地宣传环境保护法规,并指导其进行整改。当看到新安装的压泥机进行脱泥处理时,这位企业负责人不禁感慨:“洗砂废水中竟有这么多泥沙!对河流确实有很大的污染。”
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时,鹤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以查处采石打砂厂、打碑厂环境违法问题为主的专项整治,并相继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行动。在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和环保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覃正顺和执法人员一道,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发扬敢于碰硬、严格执法的精神,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严格处罚,推动难点问题有效解决。这次行动震慑了不法排污企业,形成了对违法超标企业的高压态势。

时刻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时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执法检查中,覃正顺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头作用,用“火眼金睛”查找出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程序拍摄违法照片,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搞好环保政策宣传。生活中,她担当起“大姐姐”角色,与队员们同甘共苦,妥善安排随行队员的吃、住、行。
执法检查期间,她和同事经历过因车辆故障在荒山野岭饿肚子的情况,因道路崎岖摔跟头、脚扭伤的情况,因被当事人误解受气受困的情况……面对困难,大家没有叫苦叫累,而是把心酸和委屈埋藏在心底,用更加敬业的精神、更加过硬的措施开展环境监察,为鹤峰县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多年来投身于环保事业,覃正顺深深懂得:共产党的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环保信访和污染纠纷也越来越多。身为执法人员,覃正顺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悉心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查处了多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污染等案件。
正是得益于像覃正顺这样敢于拼搏、敢于奉献的环保人,鹤峰县环保事业取得显著成绩。2017年、2018年,鹤峰县先后被授予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18年,鹤峰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1天,优良率达99.2%,空气质量指数在全省位居前列。

“我将不忘初心,继续坚守生态环境保护一线,坚持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誓让天赋异禀的鹤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覃正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