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完成整改清单问题,既是务实的工作安排,更是对百姓的承诺。期待各地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切实按期按质完成任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近期专门致函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各省(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其关注并督促做好水源地整治工作。京津冀晋鲁等诸多省市政府一把手作出批示,要求抓落实,按期完成任务。
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其他地区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这份阶段性成绩单令人欣慰。但认真咂摸咂摸数据,笔者心里还是结了个疙瘩——工作不推不动,领导一抓就灵。要是没了领导力推,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这事,在一些地方是不是就没有须年底完成这根弦?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的意义不言而喻。根据历史数据,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达355亿吨,服务人口3.32亿。这两年达标水源地占比已经超过九成,但仍有3000多万人依赖环境不安全的水源地供水。
水源地不达标,就意味着后续处理要付出更高成本才能保障基本饮水安全。同时,环境风险导致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始终是悬在供水安全头上的一把利剑。2014年因企业非法排污导致重庆千丈岩水库污染;2015年甘肃尾矿库污染跨3省份祸及346公里。这些并不遥远的前车之鉴,应该足以唤起各地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的重视。
客观地说,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涵盖面广,既有工业源污染,也有农村面源的问题;既有规划不合理的码头,也有长期存在的民居,整治工作相当复杂,也面临重重困难。但正如专项督查分析所言,目前一些问题滞后有工期安排、前期准备等客观原因,也有一些明显是责任没有落实、工作没有抓紧,整改做得不细不实所导致。
年底完成整改清单问题,既是务实的工作安排,更是对百姓的承诺。距离年底只有两个多月,期待各地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咬紧牙关、攻坚克难,切实按期按质解决水源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