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日前组织召开了全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调度推进会议,进一步加强辽宁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储备工作,落实生态环境部反馈辽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2023年监督意见精神,持续推进相关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升项目筹划水平,提高申报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储备库项目质量。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应当实事求是,对因客观因素制约,确需调整建设内容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项目调整手续,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监管,加快项目推进。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作,认真查摆相关问题。二是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实行分类施策等方面认真落实整改。三是要查明问题原因、厘清责任,高位推动项目筹划、项目实施和推进、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落实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四是要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对于项目筹划和储备,专项资金与项目建设进度是否相适应,正在实施的项目具体进展和计划完成时限等,要加大督办和整改力度,确保限期完成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