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7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李志宏表示,3年多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重点国有林区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和成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副主任刘雄鹰表示,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林区改革发展,推进国有林区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区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森林资源开发过度、民生问题突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和作用的发挥。党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6号文件”),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林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等目标任务。
“3年多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重点国有林区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和成效。”李志宏表示,按照中央6号文件要求,2014年,在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开展天然林停伐试点的基础上,从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国有林区每年减少木材产量373.4万立方米,每年少消耗森林蓄积630万立方米。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标志着重点林区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的发展历史彻底结束,从此进入了全面保护发展的新阶段。
为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李志宏表示,一是加快推进管理机构组建工作。组建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机构,是改革的核心也是重点问题。按照中央要求,国家林草局将尽快形成《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报请中央审定。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推进改革不力的地方进行约谈,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向中央报告情况,严肃追责,确保改革深入推进。三是继续争取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在重点国有林区政社性职能剥离、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债务化解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