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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探索镇级河长履职工作制度

2019-04-04 10:03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五水共治”办公室副主任董国梁的案头,摆着一份2018年度各镇街人大代表评议河(湖)长和河道警长工作结果统计表。150名河(湖)长的优秀率88.45%、良好率10.82%;44名河道警长的优秀率86.9%、良好率11.3%。这其中,全区13个镇的评议是在镇人代会上完成的。

  近年来,临安区探索实施了镇级人代会评议河长履职工作制度,以镇街为单位,组织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对河(湖)长和河道警长进行满意度测评。

  而今,这项基层探索出的制度,让临安治水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2018年,4个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全域157条镇级以上河道98.7%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并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第二批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县。

  河长河道警长履职怎么样?

  人代会上亮亮相

  半年前的场景,临安区公安分局昌化派出所河桥警务室民警梅亮记得很清楚。

  2018年7月的河桥镇人代会上,身为“河道警长”的梅亮走上发言席述职,台下54名各级人大代表齐刷刷看着他。刚介绍完履职情况,就有人大代表提问:“你是如何联合河长开展好河道禁渔、禁采砂等工作的?”

  事实上,这名代表是“有的放矢”。河桥镇水系发达,渔业资源丰富,但电鱼、偷鱼等事件时有发生,居民意见不小。梅亮当场表态:加大巡河力度,加强与镇政府联动,严打涉水违法犯罪。

  现场询问结束,便进入评议环节。最终,54名人大代表都给梅亮评定了优秀等级。“当时是第一次出席这样庄重的场合,有点紧张,今年肯定会表现更好。”梅亮说。

  和梅亮一样,对于人大代表评议这项制度,临安的194名镇级河(湖)长和河道警长都经历了从陌生到熟悉,再到适应的过程。

  记者看到,评议的标准非常细,包括巡河的频率,是否每月至少3次巡河;巡河的“深度”,是否关注河道保洁、水质污染、有无新增排口等情况;是否主动牵头制定河道治理方案,有效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治理;是否主动处理群众投诉等。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统一的评议程序和测评表,各级人大代表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给出意见。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镇街已累计开展评议54场次。

  为何开展评议?

  公开评议,给河长河道警长“加加压”

  临安探索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工作制度,起源于2016年。

  “当时,临安的河长们总体表现较好,但问题也不少。有的河长对河道情况不够熟悉,有的只会走走看看,发现不了问题。”董国梁举了一个例子:此前,当地中部某镇的一条河道突然出现污水,可河长向镇分管领导汇报后就“完事”了。情况持续了两个月,直到区“五水共治”办得知情况,调查后才发现是附近一家养殖场污水管破裂,及时修补了漏洞。

  在区“五水共治”办想给某些责任心不强的河长们“加压”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也在思索:如何进一步调动全区763名镇级人大代表工作积极性,让他们获得感更强?

  经双方多次深入探讨,评议制度跃然眼前:各级人大代表比较了解河长的工作,有发言权,也有约束力。

  2016年7月,临安18个镇街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工作,480余名四级人大代表集中行动,督查巡查全市166条河道,并评议143名镇级河长。

  2017年8月,於潜镇和昌化镇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首次把河长工作评议从普通会议室“搬”进了镇人代会,范围扩大到了河长和河道警长。

  当地一位镇干部坦言,之前觉得自己在镇里是领导,在基层人大代表面前“自我感觉良好”,但在人代会上公开接受评议后,状况完全不同了。“要是因为河长工作没做好被差评,不仅面子上挂不住,还可能被问责。”

  而今,评议工作制度已成为临安各镇人代会、街道居民议事会(合议会)的正式议程,实现了“全覆盖”。根据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河长、湖长和河道警长要制定整改措施,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全程负责跟踪督查。如果河长、湖长和河道警长被评议为“较差”等级,区“五水共治”办还要进行约谈。

  截至目前,95%的评议意见都得到整改落实,整改满意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