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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2020-09-30 13:01来源: 澎湃新闻编辑:cfej2

       2018年11月5日至12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步开展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于2019年5月1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双组长”“双包保”“双周调”等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3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2项,辽河专项督察1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1项,其他任务也在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吉林省委、省政府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吉林落地生根。

     2019年5月14日,督察组正式反馈意见当日,省委、省政府就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动员部署会,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辽河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整改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绝对忠诚、绝对服从、绝对可靠的政治品格,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并对坚决完成“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成立了由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和省长景俊海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整改落实。建立省委省政府双周县市调度例会制度,巴音朝鲁同志、景俊海同志每两周的周四晚间听取县市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情况,直接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还建立月度重点工作交流会制度,直接调度各县市整改情况,指导和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行省委常委包保地区、省政府领导同志包保部门的“双包保”责任制。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亲自督导、亲自调度推进、亲自协调解决问题。

     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辽河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吉林省坚持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坚持全面统筹、聚焦重点,坚持精准管理、严肃追责,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有效。

     实行清单管理。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每一个问题、交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优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和“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每月定期交账、查账、销账,强力传导整改压力。

     聚焦重点问题。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的长白山违建项目整改作为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巴音朝鲁亲自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实地督战并现场研究确定整改方案,亲自主持研究收回违规建设用地、违规返回土地出让金以及还林复绿、生态修复等事宜,亲自与涉事企业负责人沟通推动整改工作。景俊海到吉林省正式工作的第二天晚上就紧急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之后又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党组会进行部署推动,多次作出批示并3次专程赴现场督导推进。2019年4月末,高尔夫球场和别墅违规建设用地240.4761公顷全部收回。2019年7月3日,原高尔夫球场和别墅区生态修复工程全部完成,共还林复绿61.67公顷。为有力推动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治理,省人大颁布实施《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强力推进辽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辽河流域“两方案一规划”,采用“鱼刺图”管理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应完成的130个项目全部开工,119个完成建设。持续开展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12个县(市、区)实施涉水项目环评区域限批。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9年,劣五类断面由4个减少至1个,目前已经全部消除。四平市、辽源市水质改善程度分别列全国第1位、第6位。

     强化精细推动。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分析研判,印发预警函3份、督办函13份,对141个问题进行预警督办,对进展较慢的4个县进行约谈。组织开展2轮现场抽查核查,发现的156个问题全部通报或交办各地迅速整改。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级“一报一台一网”专栏刊发督察整改新闻118条,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严肃责任追究。省委对在辽河流域污染治理中工作落实不力的辽源市委原书记进行了调整。省纪委监委成立5个核查问责组,先后开展谈话230人次,取证1053份,调阅文件982份,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辽河专项督察移交的5个责任追究问题共问责58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21人。

     注重工作实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举措落地

     吉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辽河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抓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修订《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新增11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组建、调整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党组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8%,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比例为6.2%,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17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9.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3个百分点;亚洲清洁空气中心评价,长春市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评估排名中居第1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2微克每立方米,优于国家标准3微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点位比例为91.6%,重度超标点位比例为0.3%,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稳定保持良好等级。

     绿色发展优势巩固提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和关于走相得益彰路子的重要指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旅游业接待人次和总收入分别增长12.5%和17.1%,生态旅游总收入突破2200亿元。能源结构不断调整,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97.7%,是近10年最高水平;2019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达到30.8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49.3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43.23%,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交通结构不断优化,2019年,铁路货运量占全省货运总量的11.6%,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农业投入结构不断优化,推广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490万亩,全省化肥、农药总用量均实现负增长。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在责任体系方面,制定《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修订《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在法规标准体系方面,颁布实施《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和《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新建涉气项目、辽河流域重点行业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监管体系方面,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改”工作,基本编制完成覆盖全省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排污许可、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在治理保障体系方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长春市、吉林市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在社会行动体系方面,召开省级新闻发布会8次,“一台一报一网”专栏及《中国环境报》刊播相关报道191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实现了地市级全覆盖。

     以环保整改为契机,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下一步,吉林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让吉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辽河专项督察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各项整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用好用足“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以及“三本账、四个清单”等管理模式,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落实《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确保全面打赢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

     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吉林省实施意见,构建全要素、全方位、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