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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人大监督的经典范本——全国人大常委会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01-07 11:48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编辑:雪儿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关系亿万中国人民福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同时,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听取并审议同级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系统推进,连续三年运用执法检查等法治方式,分重点、分阶段、分节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向污染开战。
  ——2018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2019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法律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紧扣法律责任的落实,推动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2020年,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依法做好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三年里,栗战书委员长三次挂帅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推动三场监督“重头戏”连番上演。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连续打响声势浩大、务实高效的污染防治法治攻坚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在人大监督史上前所未有。
  在这场攻坚战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听取分组报告和委托检查报告、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问卷调查、实地明察暗访、报告点名“曝光”……一项项求真务实的创新举措、一系列不断完善的方式方法,在工作中创造多个“史上第一次”,使得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实效。
  如今,生活在同一片天空、同一个家园下,我们最明显的感受是,“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更幸福”正一步步成为现实,这里面有法治的威力,有人大的贡献。
  每到一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优美的生态环境,是民心民意所向,也是人大职责所系。
  履职开局之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摆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
  “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使之贯穿到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用以引领和规范我们的生产生活行为,推动全党全国自觉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形成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2018年5月7日,北京人民大会堂,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就扎实做好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
  随即,一场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
  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组长,王晨、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环资委高虎城主任委员任副组长。2018年5月至6月,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赴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江苏8个省区开展实地检查。

  2019年4月8日至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省开展检查。摄影/新华社记者燕雁
  此后2019年和2020年,由栗战书委员长连续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分别对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接连打响人大的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
  检查组副组长、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三次执法检查共邀请84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深入到22个省份的78个地市,召开74场座谈会,听取233个部门、461人次汇报,实地查看362个单位和项目,同时委托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做到每次检查都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生态兴则文明兴。每次检查,每到一地,每场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都带头积极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大家贯彻到实际工作和生产生活中,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栗战书在河南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夯实法律责任,依法标本兼治,用法律的武器护卫蓝天白云,提升百姓蓝天幸福感。
  王晨在陕西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强调,打赢蓝天保卫战,必须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好大气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针对弱项短板,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美好期盼。
  沈跃跃在安徽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不懈做好长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绿色“担当”,把好山好水保护好。
  丁仲礼在河北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法律责任,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赴地方检查时,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表示,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亲身感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扭转了过去铺摊子上项目、追求眼前利益的观念,摒弃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粗放发展方式,正在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等金句已经脍炙人口、深入人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人民至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护良好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是全国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大气污染,被认为是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大气污染防治成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
  2018年5月,栗战书和执法检查组成员在河南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时,专门到村民家中了解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交谈中,栗战书指出:“环境质量怎么样,老百姓的感受最直接、最强烈。污染治理成效怎么样,要由老百姓说了算,老百姓说好才是真好。”
  参与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代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贺泓回忆说:“在河南实地检查时,委员长和检查组成员工作非常认真、非常深入,还走进老百姓家里,察看煤改电的真实情况,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2019年6月5日,栗战书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深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实地检查。
  位于太湖之滨的北港村和柳舍村,青砖黛瓦,小桥流水,景色如画。检查中,栗战书走进袁培德、袁火泉等村民家中,与他们握手、亲切交谈。
  “我最关心的,就是大家的用水安全。”在村民家中的厨房,栗战书询问大家用水方便不方便、价格贵不贵、安全不安全,强调水污染防治工作一定要让群众满意、得到群众认可。
  今年,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检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推动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查组始终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摆在第一位,依法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赴地方检查时,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基层群众座谈会,与数百名各级人大代表、一线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居民村民当面交流,听取意见、回应关切。
  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涉及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年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污染防治的所思所想所盼,推动法律制度全面施行和污染防治工作改进,使之更加符合民意,更好惠及于民。
  紧扣法律
  依法开展检查,充分发挥法治威力
  栗战书指出,人大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
  紧扣法律开展检查,充分发挥法治威力,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和重要原则。
  黑臭在水里,关键在岸上。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导致污水直排形成黑臭水体,是水污染防治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对此,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2019年5月7日至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河北省开展检查。(河北人大供图)
  2019年5月,王晨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到河北省开展执法检查。
  对照法律规定,检查组发现,尽管河北省每个县都建成污水处理厂,但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一些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滞后,雨污分流不全面不彻底,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起步晚、规模小,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低;一些地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水环境质量要求。
  河北省唐山市城管局向检查组反映,个别县(市、区)存在“重水厂、轻管网”现象,城市排水管网系统还不完善,城中村等地还存在管网覆盖空白区,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饮用水安全,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大家高度关心。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对饮用水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示一次。
  每次听取汇报和检查饮用水监测情况时,参加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总会不厌其烦地追问:“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你们是否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示一次水质状况?在哪里公布的?老百姓知道吗?”
  结果,检查发现有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力,城市水质公开的项目、频次、详细程度、覆盖面和及时性不足,难以满足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知情权。
  在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问题,检查组都会指出,此类问题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具体违反了法律哪一条哪一款。
  在检查报告中,无论是各分组报告,还是总报告,“问题”部分都是紧扣法律规定来查找的,针对性、实效性显著增强。
  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条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产业结构偏重、布局偏乱,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运输结构不合理,成为大气污染的主因。”
  “法律(水污染防治法)第6条规定,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检查发现,一些市县级政府水污染防治考核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层层压实责任的作用。”
  “法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3、54、56条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应当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作出规定,但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措施尚未全面实施,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土壤污染较重的省份实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左右的目标面临一些困难。”
  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是实践经验和工作规律的科学总结,是规范行为、保障权益、引领工作的共同准则。只有紧扣法律规定进行检查,才能准确掌握法律实施情况好不好、污染防治工作做得好不好,进而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压实法律责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甘肃省开展检查。摄影/法治日报记者朱宁宁
  问题导向
  不搞评功摆好,指名道姓直面问题
  “不能走过场,不能搞评功摆好那一套。”在2018年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栗战书就明确提出,执法检查要多用事实说话,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典型违法事例要点名,敢于动真碰硬,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纠正违法行为。
  实地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时,大多数地方政府汇报情况都是既讲成绩,又不回避问题。但也有个别地方、个别单位讲成绩大讲特讲,讲问题轻描淡写,而且还总强调客观原因。
  对此,执法检查组则毫不留情——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政府要对辖区的大气质量负责。你们有17个市空气质量不达标。这17个市到底有没有制定一个达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告知百姓究竟何时能达标?”
  “我们是奔着问题来的,你们做了大量工作,不容易,但形势不允许我们坐下来欣赏成绩。”
  “今天我们在一家高新企业检查,老板只谈发展,避而不谈环保,根本就看不到企业的压力。这是典型的压力传导不够。”
  这些直指痛处的问题,让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红脸出汗。
  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法律条文进行检查,不务虚功。比如,大家关注“河长制”,背后是思考如何实现“河长治”;大家追问“水龙头水质信息公开”和水源地保护情况,背后是推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绝对安全;大家询问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背后是检查环保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否科学合理;大家走进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背后是察看是否依法排污、排污是否达标……
  “口气很平和,问题很尖锐,有些问题甚至带有很浓的‘火药味’!”四川省相关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无不感叹,这次执法检查组所提问题都是以法律为依据,都是依法依规查找问题,都是冲着法律实施短板而来,可谓“刀刀见血”!
  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也直接体现和反映到执法检查报告中: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梳理出6类44个问题,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梳理出8类19个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梳理出6类19个问题。
  为了突出问题导向,执法检查报告用大量篇幅对发现问题进行阐述说明,毫不避讳指出一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污染防治中存在“缺位”和“滞后”现象,对于有问题的地方、企业,更是直接“点名道姓”,不含糊、不掩饰,有力推动各方面改进法律实施和污染防治工作。
  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执法检查报告实事求是、分析到位、评价客观,既充分肯定了三部法律实施中取得的成绩,又找准了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对策和意见建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18年5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安徽省开展检查。摄影/董欣欣
  集中民智
  召开座谈会,倾听民意探求治污良策
  “我所在的土右旗玉米种植比较集中,过去秸秆焚烧严重,每到秋天浓烟滚滚,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效果都不咋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旗里引进5家大型秸秆加工企业,部分农户用上了秸秆回收机,效果非常好。农户用回收机处理过的秸秆喂牛羊,牛羊爱吃,也解决了秸秆的回收问题。建议政府向广大农户推广秸秆收集机械,让农村牧区空气更清新,天空更透亮。”包头市人大代表吕志强说。
  “建议国家组织科研院所和高校,在煤矸石自燃等矿区综合治理技术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研究,为矿区生态恢复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全国人大代表吴英说。
  2018年6月3日下午,一场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在内蒙古包头市召开。参加座谈的代表们踊跃发言,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大家对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意见建议。
  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大创新举措。自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首开先河后,这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规定动作”。
  执法检查组十分重视来自基层的呼声。赴地方检查中,除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外,检查组都会专门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基层群众座谈会,与各级人大代表、一线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当面交流、听取意见,充分依靠人大代表、依靠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凝聚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的强大合力。
  据统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深入到26个地市,召开29场座谈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深入到31个地市,召开27场座谈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深入到21个地市,召开18场座谈会。这一串串数字、一场场座谈会,体现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的鲜明态度。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有着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天然优势。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无论是探索建立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还是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抑或在执法检查中专门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都充分体现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强烈意识。
  参加执法检查的代表指出,通过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让更多代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中,加强了上下级人大联动,调动了代表的积极性。有执法检查组成员表示,来自各级各界的人大代表聚焦法律实施,说实话、道实情,反映群众意见,提出真知灼见,有利于执法检查更好地贴近基层、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助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
  污染防治是块“硬骨头”,要想啃下来离不开专业支持。今年8月,栗战书委员长带队在山东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专门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就法律实施中的短板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难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专家们畅所欲言,检查组与之互动交流气氛热烈,大家深入探讨共商治污之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执法检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为的就是查找实实在在的法律问题、听取原汁原味的基层声音。一场场座谈会让大家在沟通交流中传递党中央决策部署,增进治污共识,凝聚整体合力,显著提高执法检查实效和人大监督质量。
  锐意创新
  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推动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全面实施
  为提升执法检查实效,增强人大监督刚性,执法检查组创新检查方式方法,不断探索更高效的监督手段。
  除了紧扣法律开展检查、点名道姓直面问题、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外,检查组还在检查中增加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环节,引入第三方评估,召开委托检查工作会听取检查情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
  高虎城介绍,为了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检查组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先后暗访和抽查170个单位和项目,发现了不少环境污染问题和风险隐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谨守“依法”原则,绝不越俎代庖,而是将问题或现场交办地方,或责成地方进一步调查处理,有的则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畴,以典型案例带动面上问题解决,有力推动问题整改。
  贯彻实施好法律,首先要学习好法律、掌握好法律。三次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坚持检查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梳理生态环保法律和三大行动计划有关知识,设计题库,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800多人参加问卷调查。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一次问卷调查中,检查组采用半开卷、不记名方式,对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政府部门法律责任”、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企业法律责任”的考试。测试结果显示:政府部门负责人答卷正确率仅为31.2%,企业负责人无一人全答对。
  “问卷调查的目的是考察大家对法律的掌握情况,没想到合格率这么低。”对此,检查组所到之处也时刻提醒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必须加强学习法律制度,提升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的能力,推动依法防治污染,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在今年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开展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在组织开展线下问卷调查时,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调研,组织5700多万人次在“学习强国”平台参与法律知识专项答题和问卷调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齐心协力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令人耳目一新,这也是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之举。
  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程立峰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委托中国工程院等单位对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包括41位院士在内的230多名专家参与,形成近20万字的评估报告。通过借用“外脑”,以量化分析的方法,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极大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以往,受委托开展自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一般只是提交书面报告。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委托检查工作会,听取受委托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检查情况,推动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整体实效。
  “各地人大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跟踪监督,提升了人大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窦树华告诉本刊记者,受委托的地方高度重视,省(区、市)党委书记通过作批示、听汇报、研究审定工作方案、主持召开动员会等指导部署执法检查工作,有的担任检查组组长,有的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各地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检查的方式,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同心发力,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落地见效。
  系统推进
  打好“组合拳”,
  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人大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
  三次执法检查实践中,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谋划,在认真总结以往人大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锐意创新、精准发力、系统推进。

  2018年7月1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摄影/本刊记者李杰
  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到始终坚持“依法”原则,紧扣法律开展检查;从栗战书委员长三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组成高规格的执法检查阵容,到实现检查“全覆盖”;从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到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努力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从“特事特办”,专门加开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到作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从实地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三者联动,到听取反馈报告,跟踪监督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意见、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步步为营、依次递进的人大监督“组合拳”。
  聚焦污染防治同一主题,连续三年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彰显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充分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同时也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经典范本,展现了新时代人大监督的新气象。
  三年连续作战,执法检查战果丰硕,实现了人大监督实效最大化。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有效实施,污染防治工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社会环保意识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陆续出台超低排放意见和治理方案,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国共约6.2亿吨粗钢产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财政部共下达专项资金493亿元。落实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增加至1734个。2018年6月以来,共交办各类涉气环境问题19.3万个,并持续督促整改。2020年7月,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大幅改善机动车排放水平。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2020年1—9月,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为95.9%。截至2020年8月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2912个,消除比例96.4%。截至2020年10月底,累计完成9861个水源保护区划定。每月公开337个城市在用的90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全国应当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99.84%已建成。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制定出台了《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管控。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为加强法律学习宣传普及,2020年9月和11月,生态环境部分别在浙江省湖州市和广东省韶关市,举办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培训班、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班。印发《2020年省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全面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土壤污染防治落实情况作为督察重点,推动地方政府、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
  上下同心,依法而行,蓝天白云可见,清水绿岸可期。
  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5%,地表水质量达到和好于Ⅲ类水体占比80.1%,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都大幅提升。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栗战书委员长指出,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这三大标志性的战役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们也完成了与三大保卫战关系最直接的三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但这只是阶段性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松懈和自满。
  栗战书强调,今后的工作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