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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扎实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2019-01-16 12:59来源: 人民日报编辑:明辛

  秦岭是我国暖温带北亚热带物种最丰富的生物基因库之一。秦岭主峰太白山是我国大陆中东部最高峰,海拔3767米,保存有典型的第四纪冰川遗迹,其垂直自然生态谱系典型、完整。秦岭素有"动植物王国"、"天然中草药库"的美誉,区内分布着种子植物2931种,占全国种子植物总数的12%;兽类144种,占全国兽类总种数的29%;鸟类399种,占全国鸟类总种数的34%。秦岭又是许多古老和孑遗生物的避难所,稀有、特有物种类型较多,已有128种动物和56种植物被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对象。秦岭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遗传基因的多样性,在我国乃至东亚地区具有重要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事关陕西发展和全国大局。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牢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持之以恒地有效地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陕西省和西安市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所进行的地方立法,其中《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国首次为一条山脉所进行的地方立法。必须加快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规划,划定秦岭地区生态保护红线,认真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原则,使修订好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源头上遏制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我们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扎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足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秦岭保护长远管用的体制机制。更好宣传解读秦岭保护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关心秦岭、保护秦岭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应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办《通报》要求,坚决抓好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尽快完善法规政策和规划体系,严格项目准入和全过程监管,加快构建全天候全覆盖监测网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大力推动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要力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夯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秦岭生态环境扎扎实实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