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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改革大势,准确把握机构定位转变

2019-09-06 11:20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近期,生态环境领域机构改革、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进入尾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基本职责、机构人员基本调整到位,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在新起点上,有不少地方反映“工作变化大,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好”等问题。笔者认为,这主要源于没有准确把握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定位的转变,也没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转变。

  在机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门不仅仅是机构名称增加了“生态”两个字,新增了七项职责,以及增加了机构和人员,更为关键的是这代表着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定位的“大转变”。以前,环保部门主要职责是做好环境监测和工业污染源监管执法,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并行监管生态环境问题,环保部门是“业务部门”,是工业污染治理的专业部门。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也就是统一监管职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督察。虽然不直接监管所有生态环境领域,但要承担全面统筹职责,成了名副其实的“综合部门”,是辖区生态环境“大掌柜”。

  “小”有小的做法,“大”有大的样子。从“小”到“大”的转身,工作思路、工作方法都必然要求“大转变”。当好“大掌柜”,首先要“管好一本账”。这本账就是辖区生态环境的大台账。对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要全面掌握,对质量状况变化必须掌握得全、研判得准、提出的意见建议科学可靠,当仁不让要成为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威“管家”。

  其次要“把准一台秤”。发挥生态环境监测专业优势,牢牢守住生态环境监测这条“生命线”,矢志不移地以专业、精准的数据树立生态环境领域的权威性。

  再次是要“拿好一把尺”。这把“尺”就是监督其他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的“标尺”。为这些部门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出谋划策,对不能正确履职的情况也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倒逼责任落实。

  最后是要“耕好三分地”,就是传统的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主责主业”,责无旁贷。

  随着机构定位的改变,原有“小环保”部门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就变得难以适应“大环保”格局的工作要求。由此,一些人产生了畏难、抱怨情绪,错误认为事多了,人不多、资源不够,工作不好干了。笔者认为,究其原因,就在于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换没有跟上机构定位的转变。

  在工作思路方面,最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借势借力”。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领导的重视就是推动生态环境工作的最大优势。

  此外,很多地方市委市政府都设有“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生态文明考核领导小组”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的工作平台,并且根据改革要求,要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部门通常是这些平台和机构的日常工作部门,可以借力这些平台优势,把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下去,把生态环保的责任压实下去,把工作压力传导下去。

  在工作方法方面,首先要强化统筹,要敢于统筹、善于统筹,建立“统—分—转—督”机制,全面统筹好目标任务,分解好责任、任务,及时转给有关部门办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

  其次要实施目标管理,生态环境质量都能用“数据”度量,建立科学目标体系,分解一个个“小目标”,用动态目标跟进倒逼工作滚动向前推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年比一年进步。

  再次要有项目化思维。结合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谋划一批大项目。以大项目带动大治理,把浮在表面的工作都落在一个个实实在在的项目上,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变虚为实;把项目分解成若干段,环环紧扣,变静为动;把定性的工作转化成定量的内容,科学考核,变软为硬。

  察势者智,驭势者赢。站在生态文明建设日新月异高速发展的新起点上,我们只有顺应时代所需、改革所求,才能尽我们所能,为生态环境事业发展贡献更大的智慧和力量。(赖正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