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组建了全省首个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同时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工作暂行办法》,为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青海省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律师服务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承担的职责包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服务,制定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等。
据了解,新组建的律师服务团36名成员将为生态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切实为青海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治力量。见习记者夏连琪
青海组建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
2019-11-11 14:57来源: 中国环境报第8版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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