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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雨天恶意偷排生产废水受处罚

2019-11-19 15:11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记者晏利扬丽水报道 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近日对一家利用台风暴雨期偷排污水的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8月10日夜晚,缙云分局及缙云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巡查一家防盗门加工企业时发现,厂区内一片漆黑,没有生产的迹象,唯独企业的污水处理区域灯光明亮。职业的敏感性告知他们,这个突兀的灯光可能有问题。于是,他们快速地靠近目标区域。
  执法人员经现场查发现,该公司废水收集池内悬挂着水泵,并通过一根绿色橡皮管连接外部水沟。经现场试验,水泵运行时,未经处理的含磷废水通过橡皮管,直接流入车间墙角的第二层水沟,并通过厂区内的污水管,最终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内。水样监测显示,该企业污水沟内残留的外排水中总磷含量是34.5mg/L,绿色软管通水试验外排水总磷含量是20.4mg/L(标准限值为8mg/L),均超过《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该企业以降雨为掩护,企图偷排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已构成涉嫌利用暗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相关处理设施已被查封扣押。
  9月20日,缙云分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做出罚款人民币1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治。该案件后续将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等待无良企业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通讯员董浩 潘可托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