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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业园区在碳减排中发挥积极作用

2021-02-18 11:23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遥城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的讲话中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中国气候雄心目标:“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随着碳减排时间表的推进,各个领域碳减排路径也越发清晰。
  笔者认为,需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集约优势,拉动并提升全社会减排绩效,全力推进工业园区碳减排。
  要加快推进园区产业结构低碳化。作为低碳实践的基础,一个园区的产业定位决定了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新审批园区,应该重点关注规划环节,通过充分研究规制要求确定明晰、严谨的准入条件,重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优化建议,使园区总体规划具备有效的低碳约束性,保障落地项目既代表着节能降耗优质资源,又能够与园区整体协调、共生、可持续发展形成呼应。对于既有园区,则应该在优化布局谋划上下功夫,积极制定引导措施,借助产业整合、土地流转等时机,吸引节能低碳型项目进驻,通过具体项目的低碳化改造,推动园区产业结构不断趋于低碳化。
  不断完善园区基础配套体系。工业园区的正常运行高度依赖科学合理的基础配套。具体体现在优质稳定的能源供给、可靠高效的废弃物处置、人性化的建筑节能、绿色出行等多个方面。用心设计运营工业园区配套设施,不仅能够促进园区的低碳减排还能通过提升经济活动效率,实现园区的低碳高效,甚至可以通过开发柔性办公基地、服务式公寓、共享交通体系来刺激园区第三产业得到提质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破除低碳管理能力短板。节能减排管理水平是决定工业园区碳减排成效的制衡因素,在我国当前大力推进低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实施低碳项目的大背景下,园区管理部门在知识、理念和实务能力等方面的储备不足成为碳减排“木桶效应”的短板,园区管委会需要尽早脱离对下统计、对上报告的“信息二传手”角色定
  位,积极承担起园区低碳发展的“舵手”职责。
  推动工业园区碳减排,可以从以下方面深挖潜力。
  提高准入门槛。通过社会性规制杠杆,撬动园区参与“碳减排”活力,提升“碳减排”在园区规划、许可、考核过程中的权重。将碳排放水平作为前置条件之一,纳入新立项园区的设计规划,以及既有园区创建生态园区、低碳园区的考核体系。通过具有足够刚性的考核、奖补措施,使园区管理部门和具体落地项目运营单位像重视环保达标那样对低碳要求给予充分重视。
  加强过程管控。将园区碳管理制度与已有的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碳排放清单(包含碳汇计算),搭建动态更新的档案管理平台,对生产型、能源型、废弃物处置型、生活型等不同类别项目分别实施管理,对具体项目立项、建设、运行、退出等环节实施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监控管理,对低碳园区、碳近零排放园区从纸面跃入现实。
  培育扶持碳捕集技术、低碳产品的研发、应用与推广。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可依托园区能源、原材料、废弃物循环系统,挖掘内部企业之间的碳互补性潜力,推动低碳技术与既有节能减排项目的嫁接融合。主动为企业和技术研发单位牵线搭桥,孵化培育适宜的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提升园区项目和产品的低碳含金量和市场竞争力。
  推广低碳园区试点向老园区全面铺开。低碳园区建设不能仅停留在新兴产业为主的园区,也不能只侧重新规划建设园区,而应扩大“试验田”范围,尽早纳入存量众多、类型丰富的老园区,特别是典型重工业园区,承担起率先达峰的职责使命。应充分认识“老”“重”园区的减排潜力,勇于向“硬骨头”下手,从小处着眼,从基本抓起,以点带面,定能实现良好的碳减排成效。
科技日报
碳排放交易体系建立有助实现碳中和
  2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中国碳市场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
  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布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月25日,习近平主席应邀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并发表特别致辞中再次强调,“中国正在制定行动方案并已开始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实现既定目标”。结合《办法》的正式发布,碳市场作为碳中和目标实现手段之一被寄予厚望。
  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然而中国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展现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再次向国际国内坚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方向。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碳市场2月1日“开门营业”,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2月7日,来自业界、学界的专家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21世纪中心)举办的第29期“气候沙龙”活动上就碳市场与碳中和的相互作用进行了探讨。
  沙龙上专家们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碳市场的培育确实需要时间。欧盟于2003年通过了建立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指令,该体系于2005年正式开始运行。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也曾经历动荡,直到过去的12个月间,碳价格才稳定在对低碳投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水平。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立并不简单,但却是推动长期变革的重要力量。欧盟和中国分别确定了在2050年和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碳排放交易体系将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德国和英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在2021年开始运行,其中英国体系是英国从欧盟碳市场中脱离后新建立的碳市场,德国碳市场则是对欧盟碳市场的补充体系。目前,全球大多数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尚未实现相互连接。《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谈判成果将为不同国家间的减排交易以及碳市场之间的连接奠定规则基础。
  联合国气候技术中心与网络咨询委员会主席、21世纪中心全球处处长仲平在沙龙上表示:“国内碳市场的建立使得我国与他国间的碳市场合作成为可能,很多国家对中国碳市场的建立保持了高度的关注和积极合作的兴趣。”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教授段茂盛在沙龙上特别强调了《巴黎协定》下碳市场规则制订中对于避免双重计算的要求。他认为,各方需要在《巴黎协定》下建立一套统一和强健的核算规则。
  从影响来看,碳市场对技术革新和发展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亚洲开发银行首席气候变化专家吕学都在会上讲到,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必然会大幅度提升对先进技术的需求,而碳市场将使具有显著减碳效果的技术能够获得额外回报而得以提升投资回报率和利润率,将进一步刺激减碳技术的发展和优化。国家相关部门和研发机构宜及早研究部署重大战略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针对未来碳市场交易和建设需要关注的问题,21世纪中心社会处副处长张贤表示,从国内角度看,关注碳市场与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协同,通过碳市场促进创新技术的研发并加速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从国际角度看,扎实稳步推进碳市场有效实施并做好相关宣传,在引领国际气候治理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1世纪中心主任黄晶说:“碳市场的建立十分必要,市场机制、政策措施和科技途径相互补充,对于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