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督察办)获悉,日前,省督察办组成6个督查组,分别赴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开展整改情况督查,并通报了整改情况。
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当面反馈、移交问题清单的方式,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秦岭专项督查移交问题、5月18日省政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秦岭问题8个,7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属中长期问题,整改期限今年年底到期,正在加紧推进。省委环保督察涉及秦岭问题各市共分解40个,22个已完成整改,其余问题正在加快推进整改。6月下旬移交各市的141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有关问题,52个已完成整改。此外,各市对秦岭区域违法建筑排查和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外,各市对中央和省上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整改不力。截至检查时,仍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西安市36件,宝鸡市34件,渭南市22件,汉中市36件,安康市19件,商洛市34件。
下一步,省督察办将对移交的生态环境问题继续坚持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每日调度整改工作动态,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并根据各市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的,进行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问责。(责编:雪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