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排污征收交接。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对接,详细讲解了排污费征收计算方法、征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共同解决在交接工程中存在的困难,确保2018年环境保护税无缝对接。目前,万山区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各排污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缴纳排污税。
二是抓好环境保护费改税。按照“税负平移”原则环境保护费改税,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顺利转换。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努力构建我国绿色税制体系,在现有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重点污染源征税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对其他污染物征税的可行性,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加强污染排放治理制度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转变征管后,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沟通,开设被征收单位质询通道,共同细心讲解征收存在问题。截止目前,各纳税人未反映相关问题。
三是抓好档案归档整理。为做好收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对排污征收票据进行清理归档,对多余票据及时清退。并按照年份分类保存,避免资料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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