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污染防治一直是山西省太原市环境保护的“重头戏”。2012年以来,通过推进污染企业关停、清洁供热全覆盖、气化太原、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基本迈过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的“那道坎”。
“进入夏季后,我们原本以为没有了燃煤污染的影响,太原空气质量能好一点,结果事与愿违。监测数据显示,臭氧已成为首要污染物,对太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之大,让我们始料未及。”太原市环保局区域污染控制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与 PM2.5等污染物不同,臭氧污染不是以每天的日均浓度值进行评价,而是以每日臭氧浓度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最大值进行评价,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最大值超过160μg/m3,空气质量就不达标。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跃思介绍,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这两项前体物的排放,对臭氧污染治理十分重要。 为此,今年太原市环境质量改善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太原市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
太原市明确,凡是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凡是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主动向全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三大领域全面展开臭氧污染防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太原市已启动工业、交通以及生活面源污染三大领域的污染防控。
在工业领域,太原市明确今年年底前要完成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制品业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交通污染防控方面,除加强油品控制外,要求年底前通过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在重型柴油车出现频次较多的路段,进行尾气抽检,并明确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在生活面源污染防控上,全面推进对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经过前期摸底调查,目前太原市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名录库已初步建成,共计408家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以及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据悉,目前已有219家企业按规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任务,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已全部实施了停产整治。
■将企业VOCs在线监控数据纳入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
王跃思表示,臭氧的形成机理是非线性过程。虽然治理臭氧需先治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等前体物质,但只有按比例降低时才会有效地降低大气臭氧浓度,而目前这个比例还不好拿捏。如果单纯降低一种,有可能臭氧浓度反而增加。
为此,从7月1日起,太原市启动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要求排污单位将挥发性有机物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监测频率为每24小时采集一次样品。(责编:雪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