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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

2019-04-30 10:47来源: 中国环境报第7版编辑:雪儿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西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简称《决定》)。

  《决定》提出,2019年,汾河流域13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达到5个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控制在5个以内,汾河入黄口庙前村断面、岚河曲立断面、浍河西曲村断面必须退出劣Ⅴ类。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优良水质断面扩大至6个以上,其他各断面水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升,汾河水源地(包括汾河二库)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

  根据《决定》,太原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要率先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忻州市、吕梁市建成区以及汾河流域的县(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2019年底前,保证运城市、临汾市、霍州市、洪洞县、灵石县等市、县新建、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

  《决定》要求,今年太原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各级河长应当担负起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所有河渠内垃圾淤泥、入河排污口、排污企业全面排查,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监测排污口达标情况,制定排污口管理标准,封堵非法排污口,确保源头污染治理到位。(李景平 高岗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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