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排污单位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全权委托社会第三方运维机构实施治污设施管理。但是笔者近日调查发现,层层转包现象普遍,有的甚至三次转包。“一包”“两包”“三包”等多家机构同时对一家排污单位治污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委托服务协议也错综复杂,导致污染治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相应的运行维护服务也跟不上。
社会第三方运维市场目前还存在良莠不齐的状况,一些社会第三方运维机构往往靠过度压低服务价格来获取市场,形成了“竞次效应”。排污单位专业性不足,不具备甄别能力,导致了一些社会第三方运维机构不按照技术规范运行维护的问题时有发生。
为确保社会第三方机构切实履行污染治理责任,要从多方面入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加大监管力度。监管部门要严格要求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设备备案。要加强过程管理,实地核准采样口、监测站房等设置情况,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可通过抽查、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性监测。
压实企业责任。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绝不可忽略自身治污责任,不可以因为将污染治理工作外包出去就对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及排污现状不管不问。排污单位需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门、行业协会开展的培训,自觉参与到污染治理等工作中。
整治市场乱象。通过有奖举报、数据综合分析等渠道,大力整治社会第三方运维市场。要对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治污、主观故意规避监管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同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通报,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予以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形成震慑作用,肃清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作者:江晓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