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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办理北京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19-11-06 14:25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南筏

  北京某石化产品储运有限公司代表团与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近日就“北京某石化产品储运有限公司油罐车侧翻造成汽油泄露,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签订协议。
  这是2018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施行以来,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今年7月10日,北五环来广营桥自西向东方向内侧主路,北京某石化产品储运有限公司一辆装有6吨汽油的油罐车侧翻,导致汽油泄漏。事故发生后,消防、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属地乡政府、首发集团、北京排水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启动相关应急保障、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侧翻车辆经简单封堵措施后仍有明显溢流,同时,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油水混合物和消防泡沫剂沿五环主路雨水排口及外线导流口流入来广营桥东北侧五环外边沟内和五环路下地面,淤积后形成表面呈黑色的含油土壤。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北京某石化产品储运有限公司所属油罐车翻车导致含油废水对水体、土壤有一定污染。
  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规定,朝阳区生态环境局认为该案属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并于7月30日向北京某石化产品储运有限公司送达了赔偿建议书。
  8月2日,朝阳区生态环境局与北京某石化产品储运有限公司就“该公司油罐车侧翻造成汽油泄露,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磋商。
  经磋商,双方达成了一致的生态损害赔偿意见,于10月24日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由北京某石化产品储运有限公司采取支付赔偿金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王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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