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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开展排污许可制专项执法检查

2019-09-10 16:01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开展全市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依证排污主体责任,逐步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效能。

  据了解,检查内容包括持证排污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和自行管理情况。其中,持证排污情况将检查企业持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情况,以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撤销等情况。

  自行监测情况包括: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情况;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及监测数据质量情况;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情况。

  自行管理情况包括:根据排污许可证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结合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情况;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频次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并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情况;排污许可证正本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情况;及时公开排污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情况;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情况。

  济宁市提出严格奖惩、曝光,各县(市、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工作不力的将严格量化扣分并依据问责办法严肃追究问责。同时精选行业标兵企业,深入采访报道,发挥标杆带动作用;对恶意违法排污等典型违法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王学鹏 李姝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