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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执法

2020-02-03 16:04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山东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585件,罚款金额10.98亿元,处罚数量和金额均位居全国前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立案查处57起环境违法案件,拟罚款2611.25万元。”这是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交出的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成绩单。
  一年来,山东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谋划,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转变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以精准执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转变执法方式——
  频次减少了,执法行动更加精准高效
  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重头戏。
  目前,山东省已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全省16个市均已完成县级分局挂牌、印章启用等工作。各市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开展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局队合一”,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副局长张世国介绍,综合执法改革后,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探索环境执法新模式,谋划出台了《山东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等系列制度文件。
  “这些制度文件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了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的职责定位和主责主业,形成了全省一盘棋、上下一条线、聚力抓落实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格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山东模式’也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肯定。”张世国对记者说。
  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的一大亮点,是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转变执法方式,深入开展“一揽子”综合执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综合室主任曹厚良介绍,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生态环境厅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统筹调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综合执法行动实行‘1+N’模式,整合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将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涉气、涉水、涉土等重点任务一揽子打包纳入,实现一次综合执法行动完成多个任务,精简了检查频次。”曹厚良介绍。
  此外,综合执法行动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强化靶向发力。每次行动开展前,由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收集问题线索,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拟定行动方案;现场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带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实施精准执法;综合执法行动结束后,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市发现问题率和整改到位率进行排名通报,倒逼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019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先后组织开展了8次综合执法行动,共抽查污染源4000多个,对700多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执法过程中,注重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联勤联动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执法合力。
  在强化综合执法现场检查的同时,山东省大力推行电量监控、热点网格研判、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精准锁定违法问题,有效消除遍地撒网式执法的弊端,现场执法频次减少了,执法效能反而大大提升。
  “据我们初步统计,通过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和推行非现场执法,2019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活动与2018年相比,减少了30%。”曹厚良告诉记者。
  规范执法行为——
  阳光下执法,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今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要合法、客观、公正地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要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这是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去年出台的《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执法稽查室主任刘继强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实施方案》从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3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规范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在现场执法环节,山东省大力推行“131”工作法,即建立一项执法任务清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清单内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严禁随意改变检查内容、范围,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规范性;突出3个现场执法重点,即排污许可制落实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运行情况;建立一套生态环境执法与业务管理联动机制,执法机构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给相关业务处室,紧盯问题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大讲堂”活动,所有人员人人上讲台、个个讲案例。同时,指导各市开展执法大讲堂活动,在全省执法系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开展以“全员、全年、全过程”为特点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和 2019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以赛代训、实战练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提升执法理念——
  当好“店小二”,执法过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近年来,中央以及山东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在执法的同时,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积极开展守法宣传和服务,指导企业准确掌握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要求、行业治污标准、整改提升方向,为企业守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曹厚良告诉记者:“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努力做到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对问题较小、能立即整改的,企业立行立改且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再追究责任;对立即整改存在困难的,给予企业一定的整改时间;对涉及民生领域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和国家、省重点基础设施工程,主动对接服务,帮助其不断提升治污水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中,督促其优化施工或生产工序,做到执法有温度、服务有热度。”
  借助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山东省科学设置执法检查抽查比例,积极推行差异化执法,严防“一刀切”。对环境管理水平先进、环境信用评价良好、资源要素产出高的企业和保障民生类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工程等,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懒政、敷衍做法,对采取集中停工、停业等“一刀切”方式应付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山东省还通过修订《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首次明确了8种轻微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比如,因突发故障等非主观故意因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及时报告并采取停、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且日均值未超标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首次发现,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的等。
  “对这8种轻微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免予处罚,这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处罚精神,也有利于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行政处罚室主任刘婷对记者说。记者周雁凌 董若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