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某鱼粉加工厂在检察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督促下,实现生产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图为检察官进行回访。中国环境报记者陈媛媛摄
辽阔的海洋遮不住罪恶的黑手。
2018年,一艘运泥船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丽沙一个临时码头装运建筑垃圾后,开出约一海里就开始调头,调头前船舱底部已经打开,一边行驶一边向海洋倾倒建筑垃圾,船后泛起一条黄色的水带,同时一些夹杂着塑料的垃圾漂出海面……
这一幕被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无人机清晰地拍摄下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将中汇公司倾倒建筑垃圾、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诉至法院,要求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在精字上下功夫
“三多一精”
海南省检察机关在2018年实现公益诉讼零突破后,2019年坚持“三多一精”工作理念,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负责任地提出诉讼。
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一家鱼粉加工厂生产时大量排放黑烟,散发浓烈的腥臭味,且污水直排。2018年9月1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立案进行审查。
检察机关发现,2016年12月、2017年8月,环保部门对这家鱼粉加工厂非法排放废气废水等问题做出责令停产的决定。在做出处理决定后,环保部门没有进行“回头看”,致使该加工厂未按要求整改。
2018年11月2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责令该鱼粉加工厂停止违法行为。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立即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限期完善废气、废水治理措施,并处罚款1万元整。
“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倒逼行政机关履职,督促企业积极整改。”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科员陈志清说。
目前,这家鱼粉厂的污染治理设施已通过了生态环境部门的验收。
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探索公益诉讼的过程中,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对立案的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当一部分案件止步于诉前程序。
文昌市冯家湾海域长期放置大量的“定置网”,在休渔期进行渔业捕捞。这些渔网不仅会影响航道安全,而且网眼细小严重破坏海洋渔业资源,属于禁用捕捞工具。
检察机关曾于2016年8月向当地渔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但未切实落实。2018年4月,当又一份检察建议书送递至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后,该局虽然开展了违规渔具清理专项行动,但是仍有大量“定置网”存在。
在诉前程序未能实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目的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遂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9年9月19日,海口海事法院对该案进行审判,判令被告在六个月内继续履行法定职责。
办理精品案件,对今后各地办理此类案件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以同样事由向海口市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专门下发整改工作方案,联合多乡镇开展执法清网行动。
2019年,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敢于碰硬,紧盯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参与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公益诉讼侵害事件的处理,督促解决万泉河水源地保护区140份违法林权证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解决定置网、近海养殖、鱼排餐饮等老大难问题;对一批盗采海砂及向海洋倾倒建筑垃圾案件提起公益诉讼,补齐了行政机关执法手段的不足。
突出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作用
类案分析
除了创新地利用无人机拍摄外,检察机关利用北斗系统的船舶行驶轨迹和账目往来调查取证。经过多方调查认定,海口市美兰区美丽沙倾倒建筑垃圾的船舶所有人陈某实际控制中汇公司,海口浏源土石方工程公司作为工程的承包方,虽然
知道或应知道中汇公司与陈某倾倒垃圾入海的事实而放任不管,构成了共同侵权,却被列为共同被告。检察机关于2019年10月25日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现已受理。
无独有偶,检察机关在办理海南省西部海域非法采砂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中,不仅向生态破坏实施者主张损失赔偿,还将盗采海砂的“黑帮手“船主列为索赔对象,将船舶所有人、承租人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在以往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往往只能对涉事企业采取罚款和吊销相关证照的方式,检察机关通过调查认为,实际上是涉事企业和船主双方协商、分工协作,进行有组织的运作,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人,船主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本荣说。
针对目前海南存在的建筑垃圾(包括海滩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随意堆放,有效监管和处置不够的现状,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形成专门的类案分析报告,报送省委。2019年8月29日,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做出批示,“要好好抓一抓”。
此外,司法鉴定也是公益诉讼的“拦路虎”。由于缺少对非法采砂损害生态环境的基础研究数据,很多司法鉴定机构不愿意承揽此类司法鉴定业务。
难以作司法鉴定,就转换办案思路,用专家意见辅助办案。为此,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破解公益诉讼重点、难点问题。
2019年10月31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邀请包括海洋生态环境专家、海口海事法院领导,就非法开采海砂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损害修复问题进行咨询论证,为后续案件起诉提供证据支持。同时,为取得法院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积极与海口海事法院沟通,就10起涉海案件检察机关的诉权问题达成共识,解决了与法院认识上的分歧。
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
三级督办
检察机关的反贪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之后,一批原先负责稽查职务犯罪的检察官发挥调查能力强的优势,专职从事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于缺乏相关法律背景的检察官具有一定难度。为搞清楚电捕渔船作业情况,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若佯装海钓爱好者,乘坐渔民木船尾随电捕渔船,跟踪拍摄,调查取证。
遇到案情复杂、当地办案确有实际困难的案件,海南省检察机关建立了三级联办的制度,提请上级院监督,上级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督办、交办、参办或者提办。截至目前,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转办)案件线索120余个。
加强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建设,提升办案规模和质效。
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海洋检察室、县镇检察室,构建海洋公益诉讼线索网。三亚城郊人民检察院、秀英区人民检察院、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设立海棠湾海洋检察室、永兴海洋检察室、潭门海洋检察室,全省设立37个基层派驻乡镇检察室,充分发挥在乡镇基层一线的公益诉讼“侦察兵”作用。
“很多地方都在为寻找公益诉讼案源发愁,海南省因为有了海洋公益诉讼线索网,最大限度地扩大了线索来源,让我们在座谈走访中就能获取案源。”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张远男介绍道。
问题找准了,说透了,检察建议才会更有说服力。2019年10月12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指导意见》,从立案、调查、适用法律、诉讼衔接、跟踪落实、公开协同等6个方面明确办案规范,提升检察建议质量。
2019年以来,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呈现同比上升的态势,全省检察机关共确定海洋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54个,立案129起,诉前检察建议93起,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起,发挥出检察机关在保护海洋生态方面的独特作用。记者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