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丽中国 > 正文 >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春季执法攻坚行动

2020-04-16 13:10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2020年一季度,河北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检查各类污染源5248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796个,已依法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10个,罚款金额2126万元。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与严格环境监管并重,在指导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坚持严格执法、铁腕治污,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促进石家庄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通过远程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检查发现,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氧化硫在线数据出现异常超标,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经监测比对和现场核查发现,超标排放是由于燃料质量不合格导致,责令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35万元。
  十天之后,晋州市分局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改正超标排放违法行为,随即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款175万元。
  春季攻坚行动中,石家庄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同向发力、联动执法。
  近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发现新乐市协神乡靳家庄村、杜固镇东曹村两处加工炼油点存在非法生产、违法排污问题。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
  目前,两起案件已由新乐市公安局立为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侦办,6名相关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重心下移,深入一线,采取夜查、晨查、抽查、突查等多种方式,集中查办一批恶意排污、任性违法、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黄继武说。
  3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对河北石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二号炼铁高炉上料矿槽密闭不严,造成生产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依法责令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8万元。
  3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公司核查检查时,发现仍然存在球团焦炭原料库物料传送带未密闭、物料上料口未采取抑尘措施、生产作业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等环境违法问题,随即依法对上述问题进行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按日计罚、移送司法、公开曝光等系列“硬核”措施,强化了违法企业的“痛感”,推动由“被动监管”向“主动治理”转变。同时执法严禁“一刀切”,对复工复产的企业结合“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邀请专家“把脉问诊”,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实现自我规范、自律减排。作者:张铭贤 郭运洲

  • 新闻推荐
  • 新闻排行榜